文档介绍:管子学刊 2002 年第 2 期
《管子》三论
宣兆琦,王雁
(山东理工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淄博 255049)
〔摘要』管仲学派、(管子》的著者与编拥、(管子》的思想体系和学派归属是研究(管子》不可回避的几个相
关问题。本文在批判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人的分析和论证。
〔关键词』管仲学派‘《管子》; 著者; 晌撰: 思想体系
〔中图分类号B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 382(200202-- 0005es 16
一、论管仲学派
长期以来,学术界拘泥于“九流十家”的成说,因而未把管仲学派以一独立的学派
视之,故《汉书·艺文志》把《管子》列人道家类,(隋书·经籍志》则把《管子》列人
法家类,后世学者有的视<管子》为杂家,有的认为《管子》是一个没有休系的大拼
盘、大杂烩。随着对古代学术思想研究的深人,学术研究中的传统观念也逐渐改变。王
献唐、张岱年、余敦康、李学勤、杨宪邦、王德敏诸先生,以及台湾学者王端英等都提
出了管仲学派这一概念,并给予一定的论证。于此基础上,笔者在拙著《齐文化通论》
中不仅认为有管仲学派的存在,而且提出了“管子学”的概念并加以论述之。由此可
知,管仲学派渐被学术界所认同。
事实上,管仲学派是中国文化发展史上确曾存在过的一个重要流派。这一流派由管
仲奠基,由以齐国为主的推崇管仲的学者构成,直到汉代桑弘羊才告结束。师承传授,
世代沿袭,脉胳分明。因为这一学派的始祖管仲是一个实际执政者,而非其他学派的创
始人为学者身份,加上这一学派产生最早,当时“学在官府”的形式尚未打破,所以这
一学派自产生之日起便带有官学性质和经世致用的特点。兹将这一学派的传承关系述其
大概如下:
关于古代各学派的传授方式J 近代学者余嘉锡曾考证说: “父传之子,师传之弟,
则谓之家法,六艺诸子皆同。”( 《四库提要辫证》卷十一,子部二) 这主要是指私学之
后学派传授的方式和特点。管仲所处的时代为春秋前中期,那时学术尚未完全下移. 私
学还未出现,此其一; 管仲身为执政的相国,不可能也没必要设坛讲学,自授生徒,此
其二. 因而管子学的传授方式与上述家法并不相同。实际上,管子学的传授采取的是
“官法”。如《荀子·荣辱》所言: “循法则、度量、刑辟、图籍,⋯⋯父子相传,以持
(侍) 王公,是故三代虽亡,治法犹存,是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禄秩也。”此之“父子”指
【收稿日期』2002- -0 3- 20
【作者简介』宜兆琦(1955- ), 男,山东充州人,山东理工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齐文化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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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的是“官人百吏”之父子,而非私学产生后的平民之父子。可知,管仲学派的第一批成
员是那些官人百吏及其弟子们,他们学习和传授管仲学说的目的不是著书立说,而是
“持(侍) 王公”、“取禄秩”,故而管子学自始就是一门官学,这也是管仲学派成员佚名
的原因所在。
春秋中后期,管仲的事迹和学说被管仲学派迭相传授。齐景公便经常以恢复桓公霸
业自诩。他要求晏婴“继管子之业”,“遂武功而立文德,’; 而晏婴呢,也每每列举桓、
管业绩,力谏景公。从君臣的多次对话中,可知他们对管仲的思想言行了如指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