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意见.doc

格式:doc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意见.doc

上传人:1529039003 2014/2/18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意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及市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崛起苏中、跨越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全区党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突出先进性、纯洁性,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岗位的特点,紧密联系实际,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研究制定党员具体标准。坚持质量重于数量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坚持发展对象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文化、有专长、“双带”能力强的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中发展党员。加大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发展优秀企业主、管理人员、班组长、生产经营骨干和技术能手入党,逐步消除
“空白班组”,不断提高党员员工比例,影响和带动更多员工向党组织靠拢。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工作七项制度(试行)》和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在民主推荐、政治审查、培训考试、预审考察、发展公示和讨论票决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监督员制度,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过程监督。严格执行发展党员三级预审,并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的意见,凡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能发展,严防“带病入党”。严格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
二、切实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和完善党员教育培训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年度党员教育整体规划,定期研究制定报告单制度和量化积分管理制度,并将党员党性年度考核与量化积分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有机融合,细化党性考核指标,严格进行量化考核,重点考核党员的平时表现及关键时刻的现实表现。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进一步深化流动党员“双联双管双服务”,探索建立乡镇流动党员工作站、流动党员驻外联络站和区级流动党员服务站,形成区内联动、区外联管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格局。
。积极畅通党员
“出口”,对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要采取相应的帮教、转化和处置措施。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责令限期整改;经教育仍无改变的,应当劝其***,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思想品德败坏、无可救药的蜕化变质分子、***分子,要坚决清除出党的队伍。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并予除名。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党组织要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