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成立资金结算中心的建议
北京新华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04年4月
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为加强股份公司内部各单位的资金管理与核算,充分发挥股份公司现有资金的最大效益,新华信建议在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下设立资金结算中心。该中心主要从事股份公司内部各公司的资金结算业务和内部资金管理工作。
成立资金结算中心的意义和作用
资金结算中心成立的意义
资金结算中心作为企业内部资金的管理机构,以集中管理的方式负责整个企业的资金结算、收付和调度,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益。通过资金结算中心,企业不仅能够有效控制资金流向,而且利用资金的整体优势,通过合理调剂资金、优化资金投向和结构等手段,减少资金的沉淀和浪费,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力图使资金结算中心成为企业为自己理财的“内部银行”。
资金结算中心的作用
提高资金运作的安全性和稳健性,防范金融风险
企业通过结算中心,对成员单位分散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筹措、协调、规划、调控资金,有利于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掌握资金流向,有效地监督和控制所属单位的业务运作,这对确保资金安全稳健运作,防范金融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提高资金运作的规范性,防范经营风险
结算中心通过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资金管理规定和业务操作规定,加强资金规范有序地运作,能够避免因分散管理在资金投向控制、筹措管理、对外担保等内部控制的无序性和盲目性,而给企业带来内部经营风险。
盘活了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结算中心集中分散的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不仅确保企业各成员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而且通过利用资金的整体规模,降低财务费用,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益,增加了企业的利润。
加强了企业的现代化管理
资金结算中心的成立,促使企业通过资金管理加强企业管理,促进企业规范有效运作,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的程度。
因此成立资金结算中心有其现实意义和必要性。
资金结算中心的两种基本运作模式
目前企业资金结算中心的基本运作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即各成员单位分别在资金结算中心开立内部账户,结算中心集中各成员单位的资金后,以企业总机构作为法人单位在银行开立总账户;结算中心对总账户下各成员单位的资金进行区分并作为分账户进行管理;结算中心负责资金支付的具体操作,并按规定对财务费用(包含银行利息和手续费)进行分配。
账户集中管理模式
即结算中心规定各成员单位在指定银行开立账户,并和银行签订协议,由结算中心对上述账户进行统一管理;结算中心通过建立各种内控制度和管理规定,按照“谁的钱,谁使用”的原则,对成员单位资金的支付进行审核批准,由各成员单位具体操作业务流程。
资金结算中心运作所面临的问题
资金集中管理模式面临的问题
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在我国现行经济管理体制下适用于内部只有一级法人的企业,内部存在多级法人的企业采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存在政策和法规风险。然而,内部存在多级法人的企业事实上对资金集中管理的需求更为迫切。
做为内部存在多级法人的企业,哈药股份公司采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存在政策和法规风险主要有以下方面:
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按《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1994〕255号)第34条规定:存款人的账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