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司法考试刑诉法讲义:刑事第一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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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一、法庭审判
法庭审判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几个阶段。
 
内容
注意
开庭
1、书记员应当进行的工作:(1)受审判长委托,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2)宣读法庭规则;(3)请公诉人及相关诉讼参与人入庭;(4)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5)审判人员就座后,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2、审判长要做的事情包括:(1)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2)查明被告人情况;(3)宣布案由;(4)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诉讼参与人的名单;(5)告知权利;(6)询问、处理回避申请
1、精神病人、醉酒的人、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案件审理。
2、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
3、不公开审理的,应当当庭宣布理由。
法庭调查
1、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
 
2、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
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为两起以上的,法庭调查一般应当分别进行。
3、被害人陈述;被告人陈述;
 
4、控辩双方问被告人:
讯问同案审理的被告人,应当分别进行。必要时,可以传唤同案被告人等到庭对质。
 
 
5、控辩双方询问被害人、附民原告
 
6、审判人员问被告人;被害人;附民当事人;
 
7、控辩双方举证:
(1)控方先举证:在控诉一方举证后,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可以提请审判长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出示证据。
(2)申请出示证据:已经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控辩双方需要出示的,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法庭同意的,应当指令值庭法警出示、播放;需要宣读的,由值庭法警交由申请人宣读。
(3)证人出庭条件: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或者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无法通知或者证人、鉴定人拒绝出庭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4)鉴定人拒不出庭的后果: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但鉴定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决定延期审理。
(5)证人拒不到庭的后果: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