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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吴山口新村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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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吴山口新村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案.docx

上传人:diqiuren3210 2019/11/17 文件大小: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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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吴山口新村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案.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烈山区吴山口新村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案为规范房屋征收管理,维护棚改居民的合法权益,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淮政办〔2013〕36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市辖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14〕33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淮北市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淮政秘〔2016〕113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15〕6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使用购房券购房相关问题的通知》(淮棚改办〔2017〕2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征收目的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经济、社会、文化等快速发展。二、征收范围北至石选路、南至淮北选煤厂、西至烈青路、东至选煤厂铁道。三、签约期限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四、征收主体与实施单位烈山区人民政府作为房屋征收主体,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烈山镇人民政府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拆除招标及安全工作由烈山镇负责,并按“淮政办〔2013〕36号”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五、,居民住宅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或购房券安置方式或货币补偿和购房券安置二者相结合方式(三种方式中任选一种)。,采用货币补偿。由评估机构根据房屋结构、土地类型及取得方式、有关设备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评估确定。六、补偿安置标准(一)货币补偿居民可以在以下两种方法中任选一种确定补偿金额:(含一层附属物)××原地产权调换房屋(指通过招拍挂方式在原地新建的商品房,下同)市场评估价3005元/㎡,加上二层及以上附属物和宅基地外的土地及附属物的价格。。(二)(已备案的,下同)的购房券金额=原分配宅基地面积×1()×原地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3005元/㎡。选择回购商品房的购房券金额=原分配宅基地面积××原地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3005元/㎡。被征收户应当先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待签订购房合同时领取购房券。其他附属物资金和奖金待领取购房券时按相关程序办理结算。,持征收实施单位出具的购房券,可以在市棚改办确认具备货币化安置条件的开发楼盘自主购房,也可以自主购买二手住房。棚改居民超过6个月期限未选购房屋的,购房券自动失效,实施单位与被征收户重新计算签订相关协议。(1)购买商品房①棚改居民既可以到市房产超市设立销售处购房,也可以回购商品房。回购商品房的回购价格为原地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3005元/㎡,超出购房券金额所购回购商品房面积的价格按市场销售价计算。②棚改居民在市房产超市选择房屋后,凭征收补偿协议、购房券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购房券支付房款。超出购房券金额部分由棚改居民自行承担;购房券购房后余款部分,由征收部门按照程序支付给棚改居民。③购房券由征收实施单位与收取购房券的开发企业统一结算。棚改居民持购房券购房后,开发企业持购房券三联单中的结算单(存根联由征收实施单位保管、企业联由开发企业保管)、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复印件、棚改居民收到返还款证明,到征收实施单位办理认证和房款拨付手续。结算进度为:首期拨付购房券金额的80%;将房屋正式交付棚改居民,凭棚改居民签字入户单再拨付10%;开发企业楼盘办理初始登记后,再拨付剩余款。购房款应当拨付至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④开发企业与持购房券购房户发生纠纷的,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销售合同的约定,由双方当事人依法解决。(2)棚改居民持购房券购买二手住房时,须由烈山区人民政府对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棚改居民进行审核,报市棚改办批准后实施。具体实施为凭二手房网上签约备案合同和收据到征收实施单位提出拨款申请,征收实施单位确认后将备案合同约定的金额拨付至市房管局担保中心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以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超出购房券金额部分由棚改居民自行承担;购房券购房后余款部分,由棚改居民凭房产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到征收实施单位办理拨付手续。持购房券购买的二手住房自购房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二层及以上附属物和宅基地以外的附属物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计算价值。优惠政策(1)棚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棚改居民持购房券在市棚改办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