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地产法》自考讲义(一)
第一章 房地产法概述
一、房地产市场的概念(2006年10月真题名词解释)
我国现时所称房地产市场,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和城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等交易活动的总称。
二、房地产市场的特征( 2005年10月真题多项选择)
综合功能、多级市场、法定形式、国家干预
三、房地产业的地位和作用(2006年真题简答题)
在国民经济中,房地产业的占支柱性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它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上
基础性: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为人类提供着生存、发展的基础性物质条件,衣食住行是基本的生活要求
先导性:房地产业的发展为农业、工业、商业、运输业等的繁荣发展提供着先导性物质条件
四、房地产法调整对象的内容( 2002年10月真题简答)
(1)土地、房屋财产关系
(2)土地利用和管理关系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关系
(4)城市房地产管理关系
(5)城市物业管理服务关系
五、我国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
(1)土地公有原则
(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
(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4)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
(5)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
(6)宏观调控与市场相结合的原则
六、房地产法律关系的要素
(1)主体--参加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主体即参加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它既是权利的享受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主要有以下几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民个人。
(2)客体--土地和房屋。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一般来说,客体分为土地和房屋,它们属于不动产。
(3)内容--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最基本的要素,也可以说是主体各方关系的落脚点。权利,是指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在一定的条件下,按照自己的意志,为某种行为或实现某种利益的资格。义务,是指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在一定的条件下,承担的某种责任或付出的某种代价。
七、土地分类(2006年10月真题多项选择)
按照土地资源状况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
(1)农用地
(2)建设用地
(3)未利用地
八、我国对房地产业的定位:
房地产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产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和房屋商品化的推进,将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九、房地产关系的概念()
房地产关系是指人们取得、开发、利用、经营和管理土地、房屋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房地产关系,按其法律特征,可分解为:
(1)民事(商品)性质的经济关系。民事(商品)性质的经济关系,指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土地、房屋而发生的所有、使用、转让、抵押、租赁等经济关系。
(2)行政关系性质的经济关系。行政关系性质的经济关系,指的是不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土地、房屋的征收或征用、拆迁、土地用途管制、建设立项审批、房地产税征收以及行政调处有关纠纷等经济关系。
十、房地产法的体系(2005年10月真题简答)
广义的房地产法基本内容包括:
(1)关于房地产权属的规定
(2)关于房地产开发利用的规定
(3)关于房地产交易的规定
(4)关于国家对房地产业及其市场实施管理的规定
(5)关于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的规定
十一、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