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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串讲讲义(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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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串讲讲义(1).doc

上传人:zhuhl0912 2014/3/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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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串讲讲义(1).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讲义(一)
第一章绪论
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介绍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密切相关的环境科学中的一些基本知识,包括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人与环境的关系,生态学基本知识,环境问题,环境科学以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学习本章,要求考生对环境科学的基本问题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重点掌握自然资源与生态学基本知识。多以选择、名词解释的形式出现。如:【02、10单选、名词解释】、【05、10多选】。
串讲内容:
第一节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
一、环境的一般概念
环境,通常是指相对于某一个中心事物而言的,即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便构成某一个中心事物的“环境”。
二、人类环境的概念
“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人类环境指的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三、人类环境的分类
(一)按照环境的形成,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两大类。
(二)按照环境的功能,可以把环境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我国宪法采用了这种分类方法。
(三)按照环境范围的大小,可以把环境分为居室环境、车间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等。
(四)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可以把环境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包括海洋环境、湖泊环境、河流环境等)、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如森林环境、草原环境)、地质环境等。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
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五、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如土壤、阳光、水、空气、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矿藏等。
按照自然资源的分布量和被人类利用时间的长短,自然资源可分为有限资源和无限资源两大类。有限资源又包括两类:一类是可更新资源,即可以更新再被利用的,如土壤、淡水、动物、植物等。
另一类是不可更新资源,是指数量有限又不可再生,终究会被用尽的资源,如煤、石油、各种金属与非金属矿藏等。
无限资源是指用之不竭的资源,如太阳能、风能、潮汐能、海水等。除海洋外,目前还没有把它们作为自然资源立法的保护对象。
六、人类同环境的关系
人类同环境的关系基本可以概括为两点:
(一)人类是环境的产物;
我们可以举几个明显例子说明生物和人类安全依赖自然环境才能生存和发展。
。一切动物离开氧气便不能生存。地球表面是最早同金星一样,只有二氧化碳,氧是地球大量覆盖了绿色植物(主要是森林)以后制造的。大气中的氧大约有四分之三是经过植物的光合作用产生的,用来供给地球上所有生命的需要。这说明氧是次生的,有了氧气、才有动物和人类。氧的形成是生物向高级阶段演化的必要条件。
。臭氧层有一种奇特的功能,它可以阻挡和吸收对生物有强大杀伤力的太阳紫外线。它是生物和人类的“保护伞”和“宇宙服”。
:人体血液含有六十多种化学元素,而且其平均含量同地壳各种元素的含量在比例上惊人的近似。这说明人是环境产物的最明显的例证。
(二)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
有人用系统工程的观点把人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