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清远市整治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清远市整治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省委决定开展整治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根据(粤财监〔2013〕43号)和(粤财整治办〔2013〕1号)要求,结我市实际,现制定我市整治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13年10月至2014年底。
二、对象范围
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为适应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要求、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性基金。
三、工作原则
分级负责、分口把关;注重实效、边查边改;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四、整治目标及内容
(一)整治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对各级、各部门违规设立、审批、使用、监管专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和纠正一批各级、各部门违规设立、分配审批、使用和拨付专项资金行为;撤销一批不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没有合理设立审批依据、使用效益低下、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违规问题的专项资金;调整、清理和整合一批使用内容、方向类同、政策目标相近的专项资金;同时,通过整治,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促使各级政府及资金主管部门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取得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的初步成效,并将近期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应用于2014年各级预算编制专项资金安排工作。此项工作在2013年底完成。
。通过全面清理、依规收回、调整整合、完善拨付、使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设立、规范管理,目标明确、绩效优先,监管有力、严格追责”覆盖全市各级政府的专项资金管理运行体系,有效减少资金分配自由裁量权,最大程度防止“权力寻租”;明确分配使用专项资金的市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落实县政府作为市专项资金用款主体的责任,市财政局会同市直各部门定期组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各县(市、区)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市财政局将依法依规收回、追回、扣减,并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长期整治的阶段性工作至2014年底完成。后续工作融入日常监管工作。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违反专项资金管理程序,违规申报、审批、分配、使用专项资金的各项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包括:各级政府及资金主管部门专项资金设立报批手续不完善;未按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未明确安排期限和退出条件;缺乏严密的前期论证;专项资金使用范围、设立期限、各年度预算分配和实施计划、绩效目标不明确等等。
。包括各级用款单位违规申报、骗取、套取专项资金:利用虚假报表、环评报告、伪造税单及其他内容失实的资料申报专项资金;以小报大、以旧充新、虚假配套甚至伪造项目骗取专项资金;用已完工项目、旧项目等套取专项资金,或同一项目重复申报专项资金;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违规参与专项资金申报等等。
。主要包括各级政府资金主管部门在专项资金审批过程中把关不严造成的违规使用,也包括在分配审批过程中以权谋私、权力寻租、内外勾结造成的违规使用。具体包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信息未按规定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