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思路及评分标准简介
目录
项目规划
1
全省基本情况
2
评审标准简介
3
申报注意事项
4
评估维度
5
临床重点专科
项目规划
1
临床重点专科——项目规划
整体目标:通过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我,引导医疗机构加强内涵建设,规范医疗行为,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方案》
临床重点专科——项目规划
扭转以下局面:
“重科研、轻临床”
地区专科发展不均衡
专科临床能力评估体系未建立
临床重点专科——项目规划
国家2010年启动试点工作:
——探索临床重点专科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模式
——完善评估程序、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
——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
——最终建立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制度
2011年、2012年、2013年正常推进
临床重点专科——项目规划
广东:
2010年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共同立项
2011年、2012年、2013年分批评审
临床重点专科——项目规划
管理机构及具体实施部门: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管理机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
具体实施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医疗质量管理处
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
管理机构:广东省卫生厅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委员会
具体实施部门:广东省卫生厅医政处
临床重点专科——项目规划
经费投入
1、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2010年-2014年共投入15亿元
每专科给予300—500万元建设经费
2、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
2011年-2013年共投入6750万元
每专科给予25万元建设经费(仅限欠发达地区)
临床重点专科——项目规划
申报要求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科上报的医院数量不超过3个;专科技术水平高的地区,北京、上海、广东不超过4个(不含省部属院校附属医院)。
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
各地级市各专科上报的医院数量不超过2个,广州市、深圳市不超过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