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文件泉港教综〔2016〕60号泉港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泉港区教育局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学校,民办学校,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现将《泉港区教育局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泉港区教育局2016年4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泉港区教育局2016年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做优小学、做强初中、做响高中”为工作主线,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坚持依法治教,全面提高各阶段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为全面实现教育事业“十三五”目标任务开好局、起好步。二、工作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思路,以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为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协调发展各类教育,进一步夯实教育发展基础,全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推动特色办学,提升办学内涵和教育质量,保障教育公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全区学前教育计划招生5700人,小学计划招生5300人,初中计划招生3000人,高中计划招生1700人。全区适龄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6%以上,小学、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和96%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6%。三、具体任务(一)坚持创新发展,。贯彻落实《中共泉港区委办公室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教师“县管校聘”,清理历年来教师交流遗留的“人编分离”问题,全面理顺教师工作岗位与编制、职称关系,以片区内交流为主、跨片区交流为辅,切实推进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健全完善教师校际交流激励保障制度,保障教师交流人数不低于应交流人数的10%,校长及中层干部跨片区交流不低于应交流人数的20%。、集团化办学。深化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改革,加强中心校和片区成员校管理活动的跟踪和指导,推进片区教科研工作均衡发展,健全联校教研和片区捆绑考核制度,促进片区学校教育质量共同提高。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行“强校带弱校”、“老校带新校”等集团化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推动集团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出台《泉港区学前教育政府购买服务方案》,实行普惠性民办园分级补助政策,根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采取给予每班每年一定补贴购买普惠性学位,实现全区学前教育普惠性学位达75%以上。鼓励支持民办园参与省级示范园、市级示范园、区级示范园评估认定,评估通过的分别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高考、中考中招制度改革精神,做好我区高考、中考中招组织工作。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加强中心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合理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生额。继续试行泉港一中高中自主招生、初中随机派位招生。建立规范有序的学前教育招生秩序。。积极落实教育管、办、评分离机制。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做好宏观调控、制定规划、规范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指导区内完全中学率先建立学校章程,依法依规办学。改革学校管理绩效和办学质量评价体系、评价办法,实行管评适度分离,尝试委托第三方评估的方法,成立全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试行师生和群众评议学校制度,促进学校自主发展。(二)坚持协调发展,。全面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泉港区幼儿园布局与发展规划》,引导全区幼儿园合理设点和有序发展。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提高公办学位比例。总结省级民办学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实施普惠性民办园学位政府购买制度。加大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创建一批市级、区级示范园。实施民办幼儿园专业水平提升工程,组织全区公民办幼儿园骨干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幼儿园精细化管理水平,总结推广各幼儿园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成功经验,落实保教常规阳光监督,提升幼儿园保教保育质量。。贯彻落实《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精神,做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跟踪补强工作,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推进“小片区管理”和集团化办学改革,进一步缩小城乡和校际办学水平差距。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与评估,落实义务教育发展差异状况监测机制,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良好局面,推动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