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我州民贸民品企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审议稿)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和支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与供应,并出台实施了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优惠、民贸县(市)民贸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技改贷款享受贴息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州积极落实这些优惠政策,使民贸企业不断壮大,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进一步推动民贸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今年六月份,州政协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在闫永刚副主席的带领下,对全州民贸民品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州作为全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州,一直是朝鲜族用品的主要生产地和集散地。州内民贸企业除了要满足当地朝鲜族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还担负着为东北三省乃至全国各地朝鲜族群众提供特需用品的重要任务。目前,全州有民族贸易县4个,民贸乡镇4个,比照执行民贸政策的县2个;有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66家;有国家确定的省州级民贸企业1家,州里核定的民贸企业283家;生产供应少数民族特需商品有300多种。“十五”以来,全州民贸企业共享受贷款利率优惠2亿多元,利用贴息技改贷款3000多万元,享受税收优惠2000多万元。仅2008年,我州民贸企业享受贴息5000余万元,减免增值税180余万元。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为我州民贸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经过几年的裂变式增长,全州已形成新元集团、华康药业、福敦木业、天池工贸等重点企业为龙头的民品企业骨干群体,构建了以国贸大厦、百货大楼等企业为主体,各县(市)民贸企业为幅射点的民族商品购销网络。2008年全州民贸民品企业中85家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产值100多亿元,占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30%。对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也不断得到显著提高。通过调研和分析,我们认为我州的民贸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值得肯定。(一)高度重视,保障政策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管副州长任组长,17个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办公室,定期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具体负责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今年,州人大常委会修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用品生产条例》,以民族立法的形式,强化了保护和发展朝鲜族用品生产的具体措施。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民委、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国家有关利率优惠、贴息贷款、减免税收等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分阶段对政策落实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建立了民贸民品企业调度会议制度,定期分析企业运行状况,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和实际需求。三是注重政策宣传。为进一步争取各方面对民贸和民品生产企业的重视与支持,使各项优惠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州民委编辑印发了《“十五”期间民贸和民品生产优惠政策汇编》、《延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简介》等小册子,并通过媒体宣传、新闻报道、举办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对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学习民族政策,支持民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挖掘潜力,扩大政策享受面优惠政策能否变成经济效益,关键看企业是否具备享受政策的基本条件。。“十五”以来,州政府紧紧抓住国家对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进行重新核定的有利时机,按照“选强择优、进大退小、能进则进”的原则,对全州民品企业进行较大调整,新增了新元集团、福敦木业、裳邦尔纺织等一批规模大、实力强,贷款额度大的企业,使我州民品企业享受优惠资金的额度大幅上升,进一步扩大了优惠政策的覆盖面。(三)强化协调配合力度,开辟落实政策的畅通渠道今年初,国家扩大三个承贷行以后,州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我州民贸民品企业的实际情况,先后组织三次落实民贸民品企业政策座谈会,传达文件,辅导政策,讲解贴息工作的具体方法和操作规程。州民委与州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始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研究落实政策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落实政策的全过程,确保贴息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财政、税务部门主动了解民贸民品企业增值税缴纳情况,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将返还部分兑现给企业;各民贸民品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合理使用优惠资金,自觉维护落实政策的良好秩序。(四)发挥协会作用,抓大扶小助推企业发展延边州民贸和民品生产企业协会,自2004年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促进和发展全州民族经济的重点任务,坚持“互助、互惠、共赢”的原则,针对会员单位的实际需要,研究政策、提供服务,积极发挥了联系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每当政府出台新政策或政策发生新变化,协会总是以最快的速度,及时向会员企业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帮助企业捕捉有利时机主动应对,并经常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产品博览会、贸易展洽会等活动,帮助企业拓宽商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