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女子献血被误检感染艾滋病涉事单位被判赔偿
因防疫部门的过错,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的李某在5个月前的一次义务献血后,被告知查出患有“艾滋病”,家庭差点因此破裂,个人名誉也受到影响。7月9日,《法制日报》记者从正阳县人民法院获悉,经法院调解,李某已得到防疫部门2500元的赔偿款,涉事单位已向其公开赔礼道歉,为其挽回不良影响。
感染“艾滋病病毒”
现年45岁的李某,系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2012年1月5日,李某在正阳县街头看到,不少人主动在驻马店市中心血站采血车上献血,受此感染,李某也主动献血400毫升。不久,李某接到正阳县防疫站的电话,让她和丈夫一起到站里去一趟。
正阳县防疫站工作人员告诉李某,她感染了艾滋病毒。闻听此言,李某顿感天旋地转。工作人员指着电脑上的一个网页对她说,驻马店市中心血站已把血液有问题的献血者的信息挂网上了,有你的名字。李某看了一下,果然有自己的身份信息。李某连声说:“这不可能,我怎么会感染艾滋病毒呢?”
正阳县防疫站工作人员分析说:“母婴传播可以排除,既然没有输血和吸毒史,那就是性传播了。当然不排除是你丈夫的原因,所以让你丈夫来检查。”然后给了李某一本《艾滋病防治知识》,并对李某丈夫抽了血。李某强烈要求抽血复查,被告知三个月后才能进行。临走时,工作人员叮嘱他们夫妻不要过性生活。
李某和丈夫回到家后便相互猜疑、相互指责。李某说,防疫站人员说是性传播时,自知清白的她只得怀疑一向本分的丈夫是否有问题。而他丈夫更是暴跳如雷,像审贼一样反复质问李某“到底在外边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李某患有“艾滋病”的消息也很快在周围邻居中传开。
3天后,正阳县防疫站工作人员打电话告诉李某,说其丈夫没查出感染艾滋病毒。李某丈夫将其赶出家门,并要求与其离婚。李某想一死了之,但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就到正阳县防疫站要求抽血复查。复查结果显示:李某的HIV呈阴性,没有感染艾滋病毒。
三涉事单位相互推诿
既然复查结果准确无误,那么1月5日献血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