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博弈视角下的采煤塌陷区失地农民补偿问题研究
一、前言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1、选题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的土地被征收或征用,大量的农民失去了土地。目前,失地农民问题倍受社会各界的关注,被称为新三农问题之一。其中,由矿产资源开采造成的土地塌陷问题十分严重,截至2006年底,全国煤矿累计采空塌陷面积超过70万公顷,造成的损失已超过500亿元。
济宁是全国重点能源基地,地下煤炭资源丰富,含煤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5%,探明预测储量占山东省煤炭储量的50%以上, 2007年原煤产量占全省煤炭总产量的54%以上。目前,境内十几家煤炭企业的65对矿井分布在10个县市区生产。煤炭开采,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土地塌陷。截至2007年底,,并且每年仍以约3万亩的速度塌陷。其中,已绝产的18万亩良田,,,每年损失近5亿元。预计到本世纪下半叶,塌陷土地将达400多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5%,涉及村庄3663个,近500万农民将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中国国土资源报2008-10-29
采煤塌陷地给济宁市带来众多的危害,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耕地减产或绝产,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威胁;大量村庄、厂矿、机关被迫搬迁,引发了严峻的社会矛盾。采煤塌陷地问题及此造成的失地农民问题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
2、选题意义
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最大的问题就是土地问题。失地农民问题不仅是个重大的经济问题,更是个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对该问题的研究不仅影响到我。
(1)理论意义
通过对征地补偿政策、农地产权制度等宏观因素以及失地农民本身拥有的资源等微观因素等双重角度分析导致失地农民生活现状的原因,将深刻揭示失地农民产生根源。同时采煤塌陷将造成塌陷地劳动力的强制释放,对该问题的研究将拓宽和丰富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的研究。
通过实际调查,分析与评价征地补偿、土地产权等制度,揭示制度实施效果,对我国征地补偿机制和土地产权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提供借鉴意义。
(2)现实意义
在中国这个农业大国里,解决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问题,始终是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核心。而解决好失地农民问题,既是解决农民与土地关系的重点,又是三农工作的难点。从长远来看,农民从土地中分离出来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从传统的农业国家、农村社会转变为一个现代化国家,都有一个实现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必然伴随大量的土地转化为非农用地,大量的农民离开土地。这是历史的必然。因此,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失地农民问题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将其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破解“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契机。
研究失地农民问题可以有效的促进塌陷区的稳定发展。塌陷区失地农民问题已经给当地的干群关系、矿地关系等带来了负面影响,给当地的稳定发展带来了隐患。失地农民问题是关乎民生的重大问题,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关系着社会稳定大局和人民切身利益,迫切的需要解决。
(二)研究现状
从本论文题目来看,论文选取采煤塌陷区的失地农民为研究对象。目前学术界对采煤塌陷和失地农民两个问题的研究是独立的,没有专题涉及由采煤塌陷造成的失地农民及补偿问题。本文认为,煤炭开采造成的土地塌陷也是农民失地的一个重要原因,采煤塌陷区的失地农民也应成为理论界关注的对象。下文是对相关研究成果做出的简单梳理。
失地农民问题是伴随中国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出现的特有现象。对失地农民问题的研究基本上始于2002。对该问题的研究涉及诸多题域,就研究范围而言主要有:失地原因、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状况、补偿问题、就业与社会保障等方面。
1、失地原因。造成农民失去土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众多研究达成以下共识,认为造成农民失去土地最主要的原因有两点,一是由于生态环境恶化,加之近年来国家推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二是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大批土地被征用或征收。本文认为,矿产资源开采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单从煤矿开采来讲,多年来,由开采沉陷造成我原矿区土地大面积积水受淹或盐渍化,使西部矿区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加剧。调查研究显示,我均采空塌陷面积约占矿区面积的1/10。因采矿直接破坏的森林面积累计达106万公顷,,全国累计占用土地约586万公顷,破坏土地约157万公顷,且每年仍以4万公顷的速度递增。环境技术网():/4/
2、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状况。土地对农民而言,实际上承载了经济、就业、保障三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