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颁发部门
检验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时的
处理规定
接收部门
生效日期
操作标准---质量
制定人
制定日期
文件编号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文件页数
共2页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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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在检验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时的处置办法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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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本厂质监科化验室的检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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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科化验室各化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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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生意外情况(如停电、停水等)应当暂停检验,根据技术上的知识,判断是否影响检验结果,只有确认不影响检验数据时,方可继续检验,以免导致错误的结论。
检验人员认为难以判断时,必须立即报告化验室负责人,商讨处理办法。
,都应在原始记录上详细记录发生意外的情况,中止或继续检验的理由。
,要考虑是否会影响仪器的性能。应当对仪器进行必要的校验。如确有影响,在此期间所测得的数据应予作废,注明理由,重新测定。
,应当注意冷凝管因断水而失去冷却作用,挥发性物质有可能损失,应当重新检测。
,要注意某些药品配成溶液后不稳定,如果放置过久,应当重新称样配制。某些物质在酸性或碱性溶液中易于破坏或水解,应加以注意。
,如果误在非无菌条件下开启,或误使用了非无菌的工具,则该检品不能作为无菌检品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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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室微生物菌落数超过规定时应重新消毒,在此期间进行的微生物检测
结果,应予以作废。
培养基灵敏度试验检验不符合规定的,不应使用。
,应当立即报告化验室负责人,操作人员除应进行充分灭菌清洗外,也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