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项目贷款本章主要内容:(重点)(沙角B厂项目融资)Date项目贷款是国际银行贷款的主要去向之一,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形式。项目融资(ProjectFinancing):是指向某一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融资。从广义上说,一切针对具体项目所安排的融资都可以划归为项目融资的范畴。但是,金融界一般只将无追索权(Non-recourse)或有限追索权(Limitedrecourse)形式的融资活动称为项目融资。做法:项目发起人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借资金,并主要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Date第一节项目贷款概说一、概念广义:以某个特定投资项目作为贷款对象的贷款。狭义:以某个特定投资项目作为贷款对象的贷款,贷款的偿还也完全以贷款项目的收益为基础,还款保证只限于贷款项目的所有资产和收益,即贷款的追索权仅限于该项目。Date项目贷款分无追索权和有限追索权两种:(1)无追索权的项目贷款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贷款。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本身的经营效益。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该项目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收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2)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贷款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银行还要求由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但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所以称为有限追索项目贷款。Date项目贷款的特点:(1)借款人不是发起人,借款人是为项目建设而设立的项目公司。传统贷款中,贷款人将款贷给投资人,投资人再将该款项投资于某一项目;在项目贷款中,银行主要是着眼于特定项目的经济价值而向独立项目公司贷款。(2)还款来源为新项目的收益,追索权主要限于“项目”。传统贷款则依赖借款人的所有财产及其收益作为偿债来源(完全追索权);项目贷款以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项目主办人不承担从其财产中偿还全部项目贷款的义务(可能部分承担)。(3)贷款方式多样化:对某一项目的贷款往往不仅仅是一种,项目的不同阶段可能提供不同的贷款。Date(4)担保的重要性项目贷款的贷款人可以通过设立抵押权(以土地、建筑物、厂房、设备等项目资产作为抵押品)和经转让取得的合同权益(包括项目产品的长期购买合同、项目设施的长期使用协议和其它附属性合同权益)作为对借款人违约的补偿,有时还需要额外的独立保证。一般贷款通常不会采用这样严密紧扣的担保形式和合同安排。(5)手续复杂,多合同:贷款协议、投资协议、完工担保协议、产品销售协议、原材料的供货协议、特许协议、经营管理合同,等等。(6)难度大、不确定因素多、风险高。Date二、项目贷款的发展简史历史上,存在着类似于现代项目融资的一些做法。例如,早在17世纪,英国的私人业主建造灯塔的投资方式与现代项目融资中的BOT(Build-Operate-Transfer)形式极为相似。20世纪30年代美国,以未开采的石油储量作为抵押的贷款是项目贷款的雏形。50、60年代国际上出现产品支付金融的信贷形式。石油公司将石油预售给某一买主(可能是为该项目设立的项目实体),该买主以石油预售合同作为抵押从银行借款,再以所得的贷款预付石油公司的货款,石油公司再以预收的货款开采石油。Date国际项目贷款70年代之后出现,最早用于英国北海油田的的开发。上世纪60、70年代以后,国际上大型工程开发项目日益增多。这类大型项目往往耗资巨大,开发周期长,动辄需要几亿、几十亿乃至上百亿美元的投资金额和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投资周期。项目的投资风险超出了项目投资者所能够和所愿意承担的限度,传统的公司式融资方式(完全追索权的)已经不能满足此类大型、巨型项目融资的要求,针对这种情况,为适应开发大型项目的需要,利用项目本身的资产价值和现金流量安排贷款的方法就应运而生,并获得了很大发展。Date三、项目贷款的优点(1)项目贷款能够提供单靠项目发起人自身无法承担的巨额资金投入。(2)项目贷款对项目发起人的追索权是有限的,借款人不是项目的发起人,不反映在发起人资产负债表上。(3)对合资项目,项目贷款是一种非常有利的资金筹措方式。(4)对贷款银行来说,项目贷款有助于银行对贷款风险的控制。Date四、项目贷款的对象项目贷款要求对贷款项目的未来收益有可靠的保证,因此适合技术成熟、收入稳定、市场风险小、涉及管理因素少的项目。例如:矿产开采项目,如油田开发等。基础设施项目:公路、桥梁、机场等。公共产品项目:政府提供采购的合约。高风险项目一般采用证券项目融资的方式。D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