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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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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doc

上传人:1017848967 2016/2/1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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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共6项)第一项:对举办人才交流大会的监督检查一、监督检查对象在自有场地之外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单位和个人。二、监督检查内容(一)交流大会的举办单位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二)举办交流大会过程中,主办单位履行审查参会用人单位资格;会前对场馆进行安全检查;维护招聘现场的正常秩序;对招聘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受理投诉;提供咨询和后续服务。(三)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是否存在发布虚假信息、向应聘者收取费用等违法行为。三、监督检查方式上门实地监督检查或要求交流大会举办单位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四、监督检查措施对在自有场地之外举办人才交流会进行抽查,对其会场情况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抽查面每年不超过5%。五、监督检查程序接到投诉、举报或上门实地监督检查,要求人才交流会的举—2—办单位、招聘单位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六、监督检查处理发现人才交流会的举办单位、招聘单位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第二项: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劳动用工备案、经济性裁员报告、集体合同备案、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执行的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劳动用工备案、经济性裁员报告、集体合同备案、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等5个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行监管。一、监督检查对象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二、监督检查内容(一)各类机构和工作人员是否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和工作职责。(二)各类机构和工作人员在履行审批职责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3—(三)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否对本辖区内审批对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三、监督检查方式根据不同的事项选择劳动监察、专项行动、信息系统监控、上门实地监督检查或要求有关单位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及接受社会监督等。四、监督检查措施(一)将各类被审批的机构纳入当地劳动监察的范围,开展书面或实地监督检查。(二)单独或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三)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健全信访制度。五、监督检查程序接到投诉、举报或在专项行动、书面审查、上门实地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情况属实的,根据情节作出处理。六、监督检查处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存在问题或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第三项:对市属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4—一、监督检查对象市属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二、监督检查内容是否按服务协议管理内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及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等内容。三、监督检查方式实地检查或要求提供有关书面材料。四、监督检查措施年检或专项检查。五、监督检查程序接受投诉、举报或上门实地核查,按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六、监督检查处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服务协议的,责令限期整改、终止服务协议。第四项:对实施属地管理行政处罚权的监督检查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涉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案件情况,应当及时报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5—部门备案。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审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