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事故调查流程示意图
准备阶段
调查阶段
分析阶段
处理阶段
审理阶段
准备阶段1—接报事故
事故单位事故类别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伤亡情况发生经过
接报事故:应详细记录事故单位、事故类别、伤亡情况、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简单发生情况等事故基本情况。
准备阶段2—赶赴现场
××安监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与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一起,组织事故救援。
准备阶段3—组建调查组
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程序成立事故调查组。
准备阶段4—制定调查方案
调查工作方案
技术组
管理组
综合组
根据事故调查组的法定职责,制定调查工作方案。
调查组一般下设三个组: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
准备阶段5—调查组会议
工会
主管部门
安监
监察
公安
检察
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经批准成立后,应召开事故调查组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宣布调查工作方案,各调查组成员明确分工和任务。
调查阶段1—现场勘察(1)
询问了解事故有关情况
事故时间
发生经过
现场勘察前,应先找事故当事人或知情人了解事故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发生经过、受灾地点情况等事故基本情况。
调查阶段1—勘察现场(2)
勘察前,先巡视一遍整个现场,对现场全貌有所了解后,确定现场勘察的范围和勘察顺序.
调查阶段1—现场勘察(3)
提取事故现场存留的有关痕迹和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