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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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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


逻辑研究




硕士学位论文意


研究
胡塞尔《逻辑研究》中的“意向性”研究

李学武





导师姓名职称: 李朝东教授武
专业名称: 外国哲学研究方向:德国近现代哲学
论文答辩日期: 2012 年 5 月学位授予日期: 2012 年 6 月

西北师范大学
答辩委员会主席: 朱葆伟
评阅人:马俊峰

二○一二年五月
硕士学位论文
M. Thesis


胡塞尔《逻辑研究》中的“意向性”研究
Intentionality Research in Husserl’s Logical Investigations




李学武
Li xue wu









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Colleg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of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
二〇一二年五月
II
摘要
本文主要讨论胡塞尔《逻辑研究》中的“意向性”问题,探索这个贯穿于现
象学始终的“意向性”在《逻辑研究》阶段的问题域。该书的“意向性”问题主
要集中在第五研究和第六研究中。第五研究中的意识作为意向体验,意味着意识
就是意向体验,这种意识体验区别于通常意义上的体验概念,是一种实项的体验。
这里体验夹杂着心理学的因素,但胡塞尔从现象学方面对体验加以区分。而后在
表象意向中,表象作为行为质料,作为一种称谓行为,作为一种客体化行为。然
而对表象概念的阐述使意向问题被逐渐深入、扩展。在第六研究中意向被引入到
更高阶段的“客体化行为”,在客体化行为中文章谈到了含义意向和直观充实。
胡塞尔认为含义、符号也可被意指,而没有直观的纯粹含义、纯粹符号只是一种
意指的“空洞”含义。在此,直观在行为对象的充实中显得尤为重要,而缺失直
观的对象是不可能获得充实,也无法使事物达到最终完善的充实即相即性。在这
个意义上,行为意指通过一个一致和完全合适的感知得以证明,我们便说它具有
明见性。诚然,相即性的理想是由“明见性”提供,而明见性是由相即提供的客
体相关物,它的客体相关物是真理的存在即真理。至此我们谈到的意向只是简单
意向行为,从简单意向到复合意向的充实是一种感性到知性的上升。此时,直观
在感知的基础上被我们称之为感性直观,而感性直观作为范畴的奠基性服务于范
畴形式时,这种意向便是一个复合意向行为。在意向行为中简单意向不同于复合
意向,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行为内容和代现的变化。而第六研究中的范畴行为就
属于复合行为,它不仅以感性知觉为基础,而且,它的代现内容也是对本己的代
现性。


关键词:意识;表象;立义;客体化行为;范畴直观;范畴代现






III
Abstract
This article mainly discusses the intention of Husserl logical investigations,
which exploring throughout the phenomenon of school is always the intentionality
problem in logical investigations stage of the development. The book’s intentionality
question is based in the fifth research and sixth research, consciousness has been
regarded as the intention of experience in the fifth research. It means that
consciousness is the intention. But this sense of experience different the concept of
mental process from the usual sense, which is a real mental process. It mixed with
psychological factors, but Husserl distinguishes mental process from the
phenomen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