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湘西自治州小型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定日期: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根据建设单位于年月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遵循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该工程,为砖泥结构, 七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位于。
2、承包范围及内容:该工程系±0以上为全包工程,承包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按照施工图,以施工图绘制包含的内容为准。
3、工程价格:该工程价格以中标价地基基础由甲方负责为基础价。在施工过程中,如设计施工图发生变更,变更部分按实际工程量计算,执行湘建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办法》及相应的取费标准,按吉首地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第期进行结算,增减速部分按15%上浮。
(二)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外的“三通一平”、负责接通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以及进场道路的维修满足施工需要。做好红线范围内的拆迁、场地平整,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或隐蔽)以及提供有隐蔽障碍物的有关资料。
2、合同签订后 3 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纸 3 份,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3、合同签订后 7 天内,组织承包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交底会审,做好会审纪要,于 7 天内分送给有关单位。
4、决定委派同志为工地现场代表。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搭设及其它有关设施并安好计量仪表。
2、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材料、机械进场,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合同签订后5天内,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工人花名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
3、甲方认可的项目经理同志上岗到位。
(三)工程期限
1、施工工期:以中标工期天为准,自年月日开工(基础坡土动工算起)至
年月日完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字后,工期相应顺延:
①重大设计变更(不分施工图范围内、外)影响工期;
②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歇性停电、停水三天以上(每次连续四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耽误工期;
③非乙方原因而监理签证或检查验收不及时,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耽误工期;
④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耽误工期;
⑤因不可抗力(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影响施工。
(四)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由花垣质监站进行监督检查,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质量等级,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评定的质量等级为准。
2、施工图纸、说明及有关技术资料,是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甲方如需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绘出个性图纸,填发“变更通知书”现场代表签字后,乙方才予实施。在施工中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和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3、在不妨碍正常作业的情况下,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监理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甲方代表有权要求当即返工,直到停止施工。
4、乙方应本着对建设工程负责的精神,在施工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主动搞好与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