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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科技学校董事会章程.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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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科技学校董事会章程.doc.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民办科技学校董事会章程民办科技学校董事会章程民办科技学校董事会章程某民办科技学校董事会章程重庆市万州科技学校自创办以来,管理规范,发展势头良好,但受办学场地、资金、实训设备等条件制约;万州轻工机械总厂拥有场地、技术、设备设施优势,并愿向多元化方向迈进。双方为共同发展,经反复协商,决定整合双方有效资源,实现优势互补,通过校企合作、产教合一,并吸引部份个人投资,重组原万州科技学校。全体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版权所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重庆市万州科技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第二条住所:重庆市万州区龙宝镇银碗街15号及万州区龙宝厦门路1124号。第三条性质:学校为段绪红等自然人与重庆市万州区轻工机械总厂(以下简称轻工总厂)联合出资举办的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的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第四条宗旨:学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通过校企联合、产教合一,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技能、有特长、守纪律的初中级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建设一所渝东区名符其实的职教示范学校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第五条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为万州区教委,登记管理机关为万州区民政局,学校接受万州区教委和万州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六条董事会章程对学校股东、董事、监事、校长具有约束力。第七条全体股东无担任董事,董事会为股东会,股东会亦为董事会。第二章资金来源第八条学校由4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第九条股东名称、出资形式、出资额一览表:注:(1)涉及轻工总厂、原万州科技学校及各自然人在本章程生效日之前发生的债务,不得在本章程生效日之后以学校资产进行冲抵。(2)各股东筹集的81万元股资中,原万州科技学校20xx年12月28日前的已置校产及无形资产以55万元计,,,。轻工总厂折旧中巴车计2万元。其余股资全部以现金方式注入。有形资产表及无形资产说明附后。(3)各股东新入股资金,在本章程经所有财会手续完善,所有股东签字,相关部门同意、核准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注入全部新入股资金的30,余额在20xx年5月20日前陆续注入。第十条学校享有股东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学校以其全部资产对学校的债务承担责任。学校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十一条学校成立后,由学校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学校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学校申报注销,经学校董事会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第三章业务范围第十二条业务范围:1、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2、举办专业:计算机技术类专业、电子信息技术类专业、机械制造技术类专业、餐饮服务类专业、对外贸易类专业等。3、骨干专业:机械制造类专业、电子信息技术类专业、计算机技术类专业。第四章股东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三条股东权利(一)出席股东大会,依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学校献策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监事会成员。(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学校终止后,依法分得学校的剩余财产。(七)股权优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