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八章汇票追索权一、概念和含义?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在履行了保全手续后,向其前手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一种票据权利含义1、属于票据权利之一种;? 2、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3、追索的对象有一定的限制;? 4、追索的金额;? 5、需要履行一定的保全手续。二、追索权的种类?1、期前追索、期后追索:?2、最初追索权和再追索权。三、追索权的效力?对人的效力:?1、对哪些票据债务人为追索?2、对被追索人可为哪些方式之追索。?对物的效力?可主张并应得到的金钱的范围。对人的效力?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几点限制?1、第六十九条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2、禁止转让的背书人,不受其直接后手之外的持票人的追索。追索方式?第六十八条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第七十一条被追索人依照前条规定清偿后,可以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选择追索:追索权的飞越性?变向追索:追索权的变更性?代位追索:追索权的代位性追索权对物的效力最初追索权?(第七十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追索权对物的效力再追索权?(第七十一条)?被追索人依照前条规定清偿后,可以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请求其他汇票债务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一)已清偿的全部金额;?(二)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三)发出通知书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