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及重大事项: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软包装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铝箔、薄膜、纸张等,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7月,%、%和 %,其主要受铝锭、原油、纸浆价格波动的影响。由于上游铝锭、原油、纸浆价格的影响因素较为不稳定,使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公司产品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很难将原材料价格波动传递给下游的需求者,而使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影响公司的营业成本,进而影响利润水平。虽然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但仍无法保证能够完全消除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因此,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二)汇率波动风险公司纸塑铝软包装产品部分进行出口销售,与境外客户签订的合同结算货币以美元和欧元为主。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7月,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14,413,、18,894,,382,,%、%%;汇兑损失分别为50,、404, 元和-443,,%、%和-%。随着公司未来出口销售的增加,以及人民币对外币尤其是对美元和欧元汇率的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三)重大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与无锡市银鹰文体用品有限公司存在互相担保情况。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为银鹰文体提供最高额担保2,,银鹰文体实际从银行借款余额为2,,故公司为无锡市银鹰文体用品有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实际金额为2,。银鹰文体为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3,, 公司在银鹰文体提供的最高额担保合同下的实际借款余额为2,。除上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述互保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虽然上述担保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但如果被担保人无法及时偿还银行债务,公司因需承担相应连带责任,给公司带来相应的担保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四)债务偿还风险 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7月末,%、 %%,、,、 。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主要原因系公司近两年积极扩大经营规模,新建厂房及加大对机器设备的投资导致公司资金需求大幅增加,从而导致负债水平较高。虽然整体来看,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后,生产销售规模扩大了,但能否因此带来经营业绩和现金净流入较大增长仍存在不确定。所以,公司较高的负债水平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五)财务管理的风险股份公司设立前,公司财务管理相对较为薄弱,尤其在公司的往来管理方面, 2014年之前存在公司与大股东等关联方存在较多的资金拆借行为,且报告期内其相互短期拆借资金行为均未签订借款合同和约定利息,实际亦未支付利息。 2014年公司对关联方往来款进行了清理和收回,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已无关联方资金拆借余额。但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规范意识不提高,不能严格执行股份公司设立后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可能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六)部分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转让的约定 2014年9月,黄学庭、浦岱松、胡福明、王克芹、徐孝谦五人合计以货币 325万元增资成为公司股东。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成与上述5位自然人达成约定:5位自然人成为公司股东后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有的公司股权。满足12个月后至24个月内,上述5位自然人股东股权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