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产权、人力资源产权与人力资源产权垄断问题
一、关于产权问题
(一)西方经济学家的阐释
关于产权的定义,中外经济学家和法学家有着各种各样的解释,德姆赛茨认为,“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怀就在于事实上他们纯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产权是界定人的如何受盖及如何受损,固而谁必须回准提供补偿以使他修正人仅所采取的行动”“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引导人的实现将外部性较大的内在化的激励”【1】他的关于产权的定义是从产权功能出发,把产权首先理解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和行为关系。E•G•菲吕博腾和S•配杰威齐认为:“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他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确定了每个人相对于物时的行为规范,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他与其他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或承担不遵守这种关系的成本。因此,对共同体中通行的产权制度可以描述的,它是一系列用来确定每个人相对于稀缺资源使用时的地位的经济和社会关系。”【2】英国学者P•阿贝尔阐述道:“我所说的产权意思是:所有权,即排除他人对所有物的控制权;使用权,即区别于管理和收益权的对所有物的享受和使用权;管理权,即决定怎样和由谁来使用所有物的权利;分享残余收益或承担负债的权利,即来自于对所有物的使用或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和成本分享或分摊的权利;对资本的权利,即对所有物的转让、使用、改造和毁坏的权利;安全的权利,即免于被剥夺的权利;转让权,即所有物遗赠给他人或下一代的权利。
”【3】他认为产权是一个比所有权更为宽泛,包含一切关于财产权能在内的范畴,这一观点得到了许多学者的认同。而在现实中运用广泛的观点是认为产权即为财产所有权,其权威性的来历是《牛津法律大辞典》:产权“亦称财产所有权,是指存在于任何客体之中或之上的完全权利,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出借权、转让权、用尽权、消费权和其他与财产有关的权利。”【4】A•A•阿尔钦在《产权:一个经典的注释》一文中写道:“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5】他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对产权作了较权威性的定义:“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6】他不仅把产权作为一种权利,而且更强调产权作为一种制度规则,是形成并确认人们对资产权利的方式,是一系列旨在保障人们对资产的排他性权威进而维持资产有效运行的社会制度。此外,诸多西方经济学家如奥利弗•哈特、罗伯特•霍尔、约翰•穆尔、奥利费•威廉姆森、B•沃德、E•克拉顿、A•尼科斯、J•莫尔、E•弗鲁鲍顿等等都论述了产权的概念。
(二)西方经济学家关于产权理解的共性
在当代西方经济学家中,由于各自研究方法和目的不同,因而对产权的理解存在诸多差异,赋予产权的定义大相庭径。但是,这些定义还是存在这样一些共同点:首先,产权是一种权利,并且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其次,产权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规则,并且是社会基础性的规则或者制度;其三,产权可以分解为多项权利并统一呈现出一种结构状态。【7】
(三)我国学者关于产权的理解
我国的学术界对产权有着不同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