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及相关材料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目录
一、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
DB44??啊s、?
ICS XXXXXXXX
X XX
备案号:XXXX-XXXX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xxx-2010
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pounds for package printing
(征求意见稿)
2010-■-■发布 2010-11-01实施
发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目次
前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内容 3
污染源界定与时段划分 3
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 3
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 4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 4
生产管理和工艺操作技术要求 4
排气筒高度与排放速率要求 5
5. 监测 5
排气筒监测 5
无组织监控点监测 5
6. 标准实施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生产工艺管理和操作技术要求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VOCS监测技术导则 8
前言
为加强广东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pounds,VOCs)管理,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加强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控制和管理,促进包装印刷行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印刷版式和承印材料的不同,规定了不同印刷油墨的VOCs含量限值,规定了工艺过程VOCs的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监测要求、生产管理和工艺操作技术要求,并提出了统一的VOCs监测技术导则。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2009规则进行起草。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印刷复制业协会。
本标准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于2010年■月■日首次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实施。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