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数科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75%+综合表现成绩×25%+获奖加分+违纪减分
学业成绩
∑XiWi
∑Wi
学业成绩= ——————
1 Xi为第i门课程的成绩,Wi为该课程的学分
2为便于学业成绩的计算,各门考试成绩均应为百分制的成绩,若为非百分制,则按照以下规则换算: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40分。
3外语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小语种(除英语)按原始成绩直接计算;
(2)英语参加考试的级别与要求级别相符的为原始成绩,低于要求级别的在原始成绩上乘以系数90%(折合后不能低于60分),高于要求级别的在原始成绩上乘以系数110%;
4 凡参加校运动队而免修体育课者,体育成绩按“优”计算;凡参加保健班且成绩合格者,体育成绩按“及格”计算。
5 免修课程的成绩按实际成绩计算;不及格课程按原始成绩录入;因缓考而补考的成绩按所得成绩的80%计算;考试作弊、违纪者,成绩记为0分。
6 08级本科生需要计算的课程为:
数学分析3、数学分析4、代数学1、代数学2、概率论、大学物理A-2、大学英语3、大学英语4、体育3、体育4、大学语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计算机1(计算机概论与C语言)、计算机应用软件、职业生涯规划
综合表现成绩
综合表现成绩=基本素质成绩+日常表现成绩
基本素质成绩
基本素质成绩包括思想品德、集体观念、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协作意识等五项内容,每项10分,共50分。
基本素质成绩=自评成绩×15%+班主任测评成绩×35%+测评小组成绩×50%
思想品德:能否关注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并遵守社会公德;能否明辨是非,敢于同不良习气作斗争;能否坚持真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集体观念:是否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并热心组织各项集体活动;是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义工等活动;是否乐于为集体服务,在各种活动中出谋划策,努力维护班级团结向上的局面;是否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能否对有损集体荣誉的行为坚决制止。
学习态度:是否热爱自己的专业,学习目的是否明确,态度是否端正;学习是否刻苦努力,是否有钻研精神,成绩是否优秀;是否能够独立完成作业,考试有无违纪和作弊现象。
组织纪律:能否自觉遵纪守法和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否准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能否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
协作意识:能否团结同学,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否乐于助人,积极为同学服务;是否善于与人合作,有良好的协作意识。
每一方面赋值时,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6—7分,不合格1—5分。
测评小组在最后打分时需要注意把握:优秀不超过30%,良好为50%左右,合格为20%左右,不合格依具体情况而定。
日常表现成绩
日常表现成绩包括学生在上一学年中参与各种活动的表现情况,由学生本人提供加分材料或证明,由测评小组和班主任审核后给予相应加分,每项最高为5分,总分不超过50分。
(1)递交学年个人总结及《首都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积分表》,依学生完成的情况加1-5分;
(2)积极参加学术报告或讲座,听满6次,得满分10分。6次以下,依比例递减。7-10次,。11次以上(包含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