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辽宁省农业科技创新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国家及省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逐步提升我省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的建设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指导思想
以建立创新人才培养的体制和机制为目标,以创新团队建设和创新人才培养为重点,以解决制约农业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为落脚点,依托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的科技资源和人才优势,组建一批“学科优势明显、产业布局清晰、人才构成合理、创新创业成效显著”的辽宁省农业科技创新团队,推动我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势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全面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能力,为快速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第三条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围绕我省农业领域的优势和特色产业,瞄准国家和省级重大农业科技工程、重大农业科技攻关、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打造“创新团队”,同时实施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统筹推进。依托全省人才资源,强化部门协作和区域统筹,整合学科和专业优势,打造国家和省两级创新团队,形成分工明确、运转有序、务实高效、资源配置合理的创新梯队。
——创新机制。逐步完善创新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各项制度,创新人才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人才引进与合作机制、利益共享分配机制等,形成产学研、农科教相融合的高效运转的创新体系。
第四条总体目标
通过创新团队建设,进一步明确我省农业和农村科技工作发展重点,以种业创新和重大关键技术创新为引领,以优势特色产业为切入点,以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农村科技特派行动为抓手,力争通过5年时间,构建并形成在相关领域具备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的省级创新团队50个(其中具备冲击的创新团队10个),培养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50人,攻克重大关键技术50项。为实现我省农业现代化,保障我省农产品持续健康生产和有效供给,提升我省农业产业竞争力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章团队组建与认定
第五条辽宁省内企事业单位均可组建并申报创新团队,鼓励单位间合作,提倡跨学科组建。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所从事科研工作符合行业、学科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
——具有明确创新目标和科研规划,有较好发展前景;
——组织结构合理,核心人员相对稳定。
第六条创新团队设置首席专家1名、首席专家助理1名和岗位专家若干名。首席专家负责团队组建及团队所承担职责与任务的宏观决策;首席专家助理负责团队的组织协调及所承担任务的落实;岗位专家(课题负责人)负责所承担的岗位任务的落实。创新团队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首席专家年龄原则在55周岁以下;首席专家助理年龄原则在45周岁以下;岗位专家年龄原则在50周岁以下,其中40周岁以下专家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首席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首席专家助理、岗位专家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首席专家在本领域内应具有学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能够引领我省该领域学术与技术发展的能力; 首席专家助理、岗位专家在本领域内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大发展潜力;
——同时,创新团队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省内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主持或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第七条创新团队重点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3-5人,年龄原则在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