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征求意见各系、校区: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科学合理的评选、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规定及省内兄弟院校的经验,结合我院开展学生资助座谈会、问卷调查、学生代表访谈等复查工作情况,初步拟出贫困生认定标准,请各系(校区)将收集到的反馈意见于2010年7月5前报送至学生处。特困生标准:,生活节俭,完成学业有经济困难的学生;、电脑、数码产品;、生活极为简朴。贫困生标准:;,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农村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特殊照顾理由:,超计划外多子女家庭,多胞胎除外;、办厂、建房、扩大生产规模而致贫的;、购车、结婚等消费而欠下巨额债务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被认定为贫困生,已认定者,取消其认定和受助资格:;:本人持有手提电脑;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手机1000元以上);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经常进出网吧、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或长期租用电脑,经常在外大额就餐等;、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