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信息技术领域
“超宽带无线通信系统研发与应用示范”重点项目
申请指南
一、指南说明
超宽带(UWB)无线通信技术是本世纪初发展的新型通信技术,将是未来短距离无线互联的主要手段之一,具有广阔的应用领域和市场前景。在国家863计划长达7年的持续支持下,我国在超宽带无线通信关键技术研发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初步形成了芯片、软件和应用系统的开发能力,具备了针对行业需求开展系统级研发和应用创新的技术条件。
拟通过本项目的支持,突破载波调制与脉冲模式高速无线传输技术、以及低成本、低功耗芯片设计与组网等关键技术,研制出基于自主芯片的试验与验证系统,推广UWB无线通信技术的应用范围,促进技术向产业转移,培育我国信息技术领域新的规模性增长点。
二、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必须针对项目整体任务进行,针对部分研究内容的申请将视为无效申请。申请者应根据本项目申请指南提出的名称、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主要考核指标等要求,编写《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
2、项目只能由法人提出申请,可以由一家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多家单位联合申请。
本项目申请只能有一家牵头申请单位和一个申请负责人,分别对应于项目批准后的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召集人。项目申请负责人由项目牵头申请单位指定。联合申请单位不超过10家。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联合申请,项目申请团队中应有从事该项目相关应用产品的生产、研发单位。
3、项目申请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注册一年以上、过去两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大学、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中方控股的企业法人。
4、项目牵头申请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满足项目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具有承担项目原型产品或关键技术研发等主要任务的能力和条件,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实力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5、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5岁(含)以下(按指南发布之日计算);
(3)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4)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5)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录。
6、项目申请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备项目课题负责人的基本条件;
(2)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强;
(3)能够集思广益,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公正公平,合作共事。
7、具备以下条件的港澳台和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
(1)对于港澳台的科技人员,在满足上述(第5条)2-5项条件的情况下,只要有正式的合作协议或受聘于课题依托单位,合作期或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并由课题依托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包括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的,在满足上述(第5条)2-5项条件的情况下,只要正式受聘于课题依托单位,且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每年在课题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并由课题依托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8、项目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违反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