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理工大学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管理条例
上理工[2004]86 号号号
为促进学校本科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
步和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保证学校人才培养任务的实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和我校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一一、一、、、本科专业建设的总体要求本科专业建设的总体要求
专业建设是学科平台建设的纵深发展,是学科建设的重要基础。本科专业建设不仅要考
虑专业知识结构的完善,学科内专业知识的协调发展,也要着眼学科专业知识的交叉、融合。
专业建设直接反映着学校的科研与教学水平,要结合国家和和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
需求进行预测、反馈,并加以调整、优化。
我校本科专业布局应符合学校以工为主,兼有经、管、文、理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办学定
位。要基于“立足上海,面向世界,育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和和“以社会经济需求
为导向,培养高素质人才;以工程应用管理为特色,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理念,围绕着
学校发展和和改革目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面对经济全球化对培养具有国际知识背景能力的
要求,不断调整办学的结构定位,改革人才的培养模式,以建设大学科新思路,合理整合与
优化本科专业结构。在课程设置上更要强调加强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拓宽专业面,使学校
培养的学生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和实践能力。
各学院应根据以上总体要求,制定学院本科专业建设中、长期规划。
二二二、二、、、本科专业建设的工作程序本科专业建设的工作程序
各学院在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本科专业建设规划,按计划提交年度增设本
科新专业申请,经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指导委员员会评审后,由主管校长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
学校年度增设本科新专业名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本科专业调整工作参照以上
过程进行。
三三三、三、、、本科专业建设的管理工作本科专业建设的管理工作
教务处为学校负责本科专业设置和和建设的管理机构,在组织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年 6
月前接受各学院提交的专业设置或专业调整申请,其内容为:1) 申请报告告,简要说明设置或
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和和其他有关情况;2) 申请表,按照教育部统一制定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
3) 拟设专业的教学计划、专业主干课程简介;4) 其他补充说明情况。
具体要求参照《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育部 1999 年颁布)
附件:《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育部 1999 年颁布)
附件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1999 年颁布)
第一章总总总则则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强和和改善对高等
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宏观管理,推进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进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和调整,应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和社会发展的需
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
一般的关系。
第三条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和调整,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
专业结构和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拓宽专业服务方向或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