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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七章公司治理结构案例公司治理结构( corporate governance )是指各国经济中的企业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狭义上指的是在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条件下, 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控制关系( 希列法和维希尼 1996 ); 广义的则可理解为关于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机构、文化和制度的安排, 它不仅界定了企业与所有者的关系, 而且还包括企业与所有相关利益集团( 例如雇员、顾客、供货商、所处社区等等) 之间的关系。这种制度安排决定了企业为谁服务、由谁控制、风险和利益究竟如何在各利益集团之间分配等一系列问题。这种制度安排的合理与否是企业绩效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我们这里所举的案例,涉及到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控股股东, 希望通过案例的阐述, 使学生认识到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 了解各个机构的职责、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相互制约关系, 以及如何设计合理的制度使公司业绩有所提高。案例 1ST 凯地——监事会终于要说话了 ST 凯地是 1996 年7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 集技、工、贸于一体, 印染、服装配套成龙的丝绸企业。 1996 年、 1997 年被中国纺织总会授予“全国纺织工业质量效益先进企业”称号,被国家经贸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列为国家重点扶持企业。然而,在经营过程中, ST 凯地遇到了一系列问题:大股东长期欠债不还,总经理挪用公司资金,公司重组不断, 甚至落难到卖地度日的地步, 最后成为浙江省第一家股票被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公司 199 3 年成立时,发起人之一中国工商(香港)财务有限公司投入 306 万美元资金,该项资金于 1993 年3月 24 日到位。同年 4月, 公司以投资为名借给中国工商( 香港) 财务有限公司 200 万美元, 8 月又以同样的名义借出 1000 万元。虽然公司扣还其 1993 年、 1994 年分红 390 万元, 现金 270 万元及设备款 47 万元, 但是其余本息均未能收回。 1999 年, 公司对中国工商( 香港) 财务有限公司的借款余额达 2491 .9 万元, 账龄已超过 5年, 计提了 100 %的坏账准备, 使公司面临巨大损失。这意味着: 中国工商( 香港) 财务有限公司当时只不过投资了 306 万美元至 ST 凯地,就当了 ST 凯地长达 6 年的大股东,并每年参与分红和行使大股东权利。马仁德是该股东在公司董事会中的代表, 他在 1999 年6月 29 日凯地丝绸三届一次董事会上被聘为凯地丝绸副总经理,主管营销工作。一、事件过程 2000 年6月 26日 ST 凯地股东大会上,监事会在提案中表明:公司于 1998 年 10 月在中越边境设立销售点,共发 1000 余万元合纤绸,销售款至今尚有 745 万元未返回到公司。董事会已免去责任人马仁德副总经理职务,监事会建议股东大会免去其董事职务。经过表决,股东大会最终通过了该议案。二、影响与评析事件过程很简单, 可却让人深感痛心。 ST 凯地本来是一家先进企业, 由于公司治理不规范, 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使股东、董事、经理不顾公司利益趁机谋取私利,最终导致企业被 ST (特别处理)和 PT (特别转让)。在不少上市公司的经营中都存在诸如财务状况虚假记载和陈述、随意变更资金投向并造成损失、擅自回购公开发行股票、泄露内幕消息等违规违法行为, 但是大多数监事会往往默不作声。不少公司的监事会还未进入角色,绝大多数监事根本不会监事。所幸的是, ST 凯地的监事会终于敢于面对问题, 发挥其监督的功效了, 虽然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但是 ST 凯地至少以自身血的教训提醒其他公司应注意日常监督的作用。我们以前并没有从思想上重视监事会,认为它似乎只是按照公司法建立的一个部门而已。我们有必要在此重提监事会的重要性。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需要遇有界限的地方才停止。”在现在的公司中,公司由董事会治理, 因此董事会的权利极大。董事会如果没有任何监督机制, 必然造成权利的滥用和***, 削弱、瓦解公司的整体力量。为了避免作为所有者代表的董事会将自己利益至于公司利益之上,损害公司、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就必须有专门行使监督权的监事会和监事。所以,监事会不是公司的摆设, 一定要让其充分发挥作用, 公司才可能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经营。三、启发与思考 1. 监事会应该由谁来提名? 虽然我国公司法规定, 监事会中一定要有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监事要由职工提名, 投票决定, 但公司法却没有规定其他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如何产生。实际上, 在大多数情况下, 监事会候选人是由董事提名的, 没有董事的支持很难当选或再次当选为监事, 这意味着监事会不能独立于董事会。让有千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