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360网购保镖网购先赔服务用户服务协议
请务必认真阅读和理解本《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和限制。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条款,否则您无权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服务。您一旦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协议》涉及的服务,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协议相关服务。
本《协议》是用户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奇虎360”)之间的法律协议。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下列名词具有如下规定的含义:
“360网购保镖网购先赔服务”:指奇虎360为保障用户交易安全,在用户遭到钓鱼网站或网购木马病毒的欺诈而遭受相关网上银行财产损失时,奇虎360对用户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予以有限补偿的安全保障服务;
“钓鱼网站”:指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建立的通过模仿合法、正规购物平台的网址或页面内容,利用发布虚假消息,搜集客户资料,骗取客户帐户(登录ID)、密码、口令等信息进而达到非法窃取客户资金的目的非法网站;
“网购木马病毒”:指不法分子通过各种网络技术手段来篡改用户交易信息或者劫持用户交易过程等方式来达到盗取用户资金目的的恶意程序;
“赔付时效”:用户申请360网购保镖网购先赔服务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效期间内,超过该时效期间的申请奇虎360将不予受理;如无其他约定,则本协议中所述赔付时效为自用户财产损失发生之日起30日(包含30日)。
2. 赔付标准
赔付标准:当用户在360网购保镖要求的环境下进行网上购物,仍因钓鱼网站或木马病毒影响造成财产损失的,奇虎360将对用户所遭受的单次交易损失予以上限为人民币1000元的赔付。
赔付限制:每位用户每日申请360网购保镖网购先赔服务的次数不超过3次(含3次),每位用户每年申请360网购保镖网购先赔服务的获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0元(含人民币36000元)。
在满足360网购保镖要求的环境中,,相应的赔付上限将双倍提升,即单次交易损失赔偿上限提升至人民币2000元,每年申请360网购保镖网购先赔服务的获赔金额上限提升至人民币72000元。
3. 赔付条件
事先主动防护
用户因网络购物造成财产损失,申请360网购保镖网购先赔服务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用户必须为360安全卫士网站的注册用户,并安装有具备网购先赔功能的360安全卫士客户端。
用户网上购物过程中全程持续开启360网购保镖及网购先赔模式,并在相应风险提示出现时选择默认操作。用户了解并知悉,在开启360网购保镖及网购先赔模式下,360安全中心将会记录下列信息作为产品日志:
a) 360网购保镖的开启时间和退出时间;
b) 用户在网络购物期间访问的网址以及在此期间所下载的所有文件;
c) 用户进入网络购物网站后电脑程序的运行情况;
d) 360安全卫士软件在用户进行网络购物过程中的提示信息以及用户相应的处理方法。
用户网上购物所使用的浏览器在360网购保镖保护范围之内。360网购保镖保护范围内的浏览器目前包括360安全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和IE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