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京联教〔 2014 〕 10号北京联合大学关于印发《关于双学位、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全校各单位: 经 201 4年4月8日学校第 8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将《关于双学位、第二专业、辅修专业培训费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联合大学 201 4年4月 22日关于双学位、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培养复合性应用型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充分利用学校综合性大学的教育资源, 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 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学校决定开设双学位、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以下简称“双二辅专业”)。为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改革, 促进“双二辅专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 2014 年4月8 日校长办公会会议精神,制定本办法。一、收费标准对修读“双二辅专业”的学生按学分收取一定的培训费, 收费标准为 150 元/ 学分。二、收费方式 1. 修读“双二辅专业”的学生, 根据每学期修读双二辅课程的学分数和收费标准,计算学期应交“双二辅专业”培训费数额,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双二辅专业”培训费存入银行卡。 “双二辅专业”主办学院负责统计学生修读“双二辅专业”应交款额,并将统计结果汇总到校(院)教务处,由教务处提供给校财务处及学院财务办公室。 3. 财务处及财务办公室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名单和交费金额,通过银行划款收取“双二辅”专业培训费。三、使用分配办法学生修读“双二辅专业”的培训费,税后 80% 划拨主办学院, 用于支付教师的课酬及相关管理费用, 剩余经费由校(院) 教务处统筹使用,全部用于“双二辅专业”的办学,用于贴补修读人数少、成本高的专业,实行专款专用。四、附则 1. 本办法由校教务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北京联合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 4年4月2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