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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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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ttteee8 2020/8/12 文件大小: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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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庆元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2号《庆元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己于2004年8月3口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2月27口起施行。县长:胡雄光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三口庆元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和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秩序,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工程质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建设项冃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冇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第三条符合下列范围并达到规模标准Z—的建设工程项冃必须进庆元县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招标:(一)范围:1、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建设项冃;2、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冇资金投资及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4、全部使用集体资金以及集体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二) 规模:1、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建设、水利建设、土地整理、农田基本建设、勘察设计、装饰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项冃;2、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监理项目;3、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建设工程中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项目。(三) 其他:房建、市政、园林等工程均按本办法执行。交通、水利等专业类工程属县级立项批准的项目按照本办法执行;属省级、市级立项批准的项目依照原行业法规、规章执行,但招标文件必须报庆元县招投标监督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监督办)初核,再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所有单位及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均应在招投标中心统一平台进行招投标(本办法另冇规定的除外)。第四条符合上述范围,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由业主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自行组织发包,但标底必须严格审核。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违规用提高资质等级、投标保证金、缩短公告时间和缩小信息宣传面等不合理方式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七条监督办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工作,主要职责为:(一) 起草或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二) 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三) 负责对招标投标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和场(招投标中心)内、场(招投标中心)外全方位监督;(四) 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委专家库专家资格的审查;(五) 受理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督促纠正招标投标管理活动中的违规行为或将此移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调处招标投标管理活动屮的有关争议事项。第八条各专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实施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管理的主体,主要职责为:(-)办理招标投标双方及中介机构市场准入等相关手续;(二) 负责对直接发包工程的审核;(三) 对招标投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行执法管理。第九条招投标屮心是依法受理建设工程交易项冃、发布信息、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不得直接参与评标定标。第十条建设工程项冃招标,招标人可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县重点建设工程应邀请县人大、政协等部门参加。第二章招标第十一条工程招标由招标人在招投标中心指导下,组织实施,接受县监督办的监督。第十二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 取得立项批准书、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 具备招标所需的设计文件、图纸及技术资料,有标底需核准的已报有关职能部门核准;3、 建设资金已按规定落实,能满足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要求;4、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市批手续的,已经批准;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二) 勘察设计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 勘察设计项目己经确定;2、 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落实;3、 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己收集完成。(三) 监理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 初步设计己经批准;2、 监理所需资金己落实。(四) 重要设备、材料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 初步设计己经批准;2、 重要设备、材料技术参数指标已基本确定;3、设备、材料所需资金已落实。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属下列情形可以直接发包和邀请招标。下列不宜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通过各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监督办审查备案,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直接发包:(一) 县以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