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09年江苏省中考数学命题实施意见
(内部讨论,请勿外传)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以及《江苏省中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发展,促进教师数学教学水平的提高,制定本意见,作为全省中考数学命题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命题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正、全面、科学的原则,充分发挥考试和评价在促进学生发展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依据《数学课程标准》,努力克服过分注重知识掌握的偏向,促进学生形成终身学习所必需的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方法和综合运用能力,关注学生学习和成长的整个过程,关注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和谐发展,鼓励学生的创新和实践,引导学生的个性成长;
结合我省初中数学课程改革实际,正确地反映和评价我省初中数学教学水平,全面促进初中数学教学质量的提高,便于高一级学校选拔人才。
二、命题的基本原则
中考对初中数学教学和学生的学习具有鲜明的导向性。因此,中考数学命题要有利于引导和促进数学教学全面落实《标准》所设立的课程目标,有利于改善学生的数学学习方式、提高学生数学学习的效率。
中考数学命题要遵循科学、公平、准确、规范的评价原则。命题中要避免和杜绝出现政治性、科学性和技术性错误,要做到:(1)命题的内容不能超出《标准》要求;(2)命题的知识结构要合理;(3)命题的难易比例要恰当;(4)试题的文字、语言表达、图形、序号、标点符号等要准确无误;(5)题型的设计要符合测试的目标和要求;(6)试题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要正确、准确、便于操作。
要注意考查的全面性,既要重视对学生学习数学知识与技能的结果和过程的评价,也要重视对学生在数学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发展状况的评价。
体现义务教育性质,要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思维特点、数学背景和生活经验编制试题,使具有不同的数学认知特点、不同的数学发展程度的学生都能表现自己的数学学习状况,力求公正、客观、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所获得的相应发展。
三、命题的基本要求
《标准》,体现基础性、全面性和发展性
要突出对学生基本数学素养的评价。试题应首先关注《标准》中最基础、最核心的内容,即所有学生在学习数学和应用数学解决问题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必须掌握的核心观念、思想方法、基本知识和常用的技能。一方面,具体的考查内容应涵盖《标准》涉及到的所有知识领域;另一方面,所有试题(包括求解过程)中所涉及的知识与技能也应以《标准》为依据,不能扩展范围与提高要求。特别地,《标准》中没有要求掌握的具体知识不能成为解决问题过程中实质性或必备性的内容。
主要的考查方面包括: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数学活动过程;数学思考;解决问题能力等。
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见附表)
数学活动过程
包括数学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思维方式、思维水平,对活动对象、相关知识与方法的理解深度;从事探究、证明等活动的意识、能力和信心等。能否通过观察、实验、归纳、类比等活动获得数学猜想,并寻求证明猜想的合理性;能否使用恰当的数学语言有条理地表达自己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