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优先通过(1)
不论是否路口,人行横道上的行人有优先通过的权利。
红灯时右转的车辆应该让行绿灯直行的车辆。
丁字路口,在没有路口一方行驶的车辆,直行时可以不等待红灯,但要让行绿灯左转车辆。
优先通过(2)
绿灯亮时,转弯车应让直行车。
优先通过(3)
干路与支路相交而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干路有优先通过的权利,支路必须让行。
优先通过(4)
两条同级路相交而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右侧车辆有优先通过的权利,左侧必须让行。
优先通过(5)
没有信号灯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应让行左转弯车。
优先通过(6)
没有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左转弯应让直行。
优先通过(7)
路口为环岛时,环岛内行驶的车辆有优先通过的权利,环岛外车辆必须让行。
优先通过(8)
无中心线会车时,下坡车应让上坡车;若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应让下坡车。
优先通过(9)
道路出现障碍时,无障碍一方有优先通过的权利,有障碍方必须让行。
优先通过(10)
在机动车道上违法停车的,图中所示均为A车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