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
文档名称:

2011年四川卫生副高职称晋升条件.doc

格式:doc   页数: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2011年四川卫生副高职称晋升条件.doc

上传人:beny00001 2016/4/11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2011年四川卫生副高职称晋升条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1 年四川卫生副高职称晋升条件[ 2010-08-24 21:20:55 ] 标签: 2011 四川卫生职称副高职称晋升条件阅读对象:所有人经研究,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评审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内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未满三年者、任现职期内发生医疗差错责任未满一年者、受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2 )受聘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符合下列要求: ①医学博士后出站人员; ②医学博士学位,受聘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2 年; ③医学硕士学位,受聘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4 年; ④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受聘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5 年; ⑤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受聘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7 年; (3 )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达到我省统一要求; (4 )任现职以来,近 5 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5 )论文及科研符合要求(见川卫办发[2008]59 号)。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卫生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 (1) 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 试行)》( 川职改〔 1992 〕 69 号)规定的; (2) 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 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 师职务 3 年以上, 在任期内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的: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 )医学中专毕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 师职务满 9年, 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 ②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9 年,并在我省“乡镇卫生院”、“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 3 年以上, 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 ③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9 年,并在我省“乡镇卫生院”、“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 5 年以上。(4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比照乡镇卫生院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要求。在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艰苦边远山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调离这类单位或地区, 不能再享受本通知规定有关倾斜与特殊政策。 3. 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正高级技术资格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内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未满三年者、任现职期内发生医疗差错责任未满一年者、受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 2 )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 5 年以上。大学普通班毕业生在晋升正高职务时其学历按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对待。(3 )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达到我省统一要求。(4 )任现职以来,近 5 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5 )论文及科研符合要求(见川卫办发[2008]59 号)。 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 )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 1992 ﹞ 69 号)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