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政务信息公开项目登记表项目名称外(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除外) 办理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达州市中心支局办理地址/邮编四川省达州市南城通达西路中段 131 号(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办公大楼 7 层) /635000 联系方式 0818-265688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 8: 30-11 : 40 下午 14: 30-17 : 40 冬季:上午 8: 30-11 : 40 下午 14: 00-17 : 10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办理对象及范围辖内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条件(或申办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书》; 2. 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文件、批准证书; 3. 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 外商独资企业除外) 、章程; 发生股转的提供已生效的股转协议或文件;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 组织机构代码证; 6. 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 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7. 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法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 2008 年第 532 号令) 2. 《关于下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96] 汇资函字第 187 号)3.《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02]575 号) 4.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 号) 6. 《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 号) 7.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令 2OO6 年第 10 号) 8. 《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 号) 9. 其他相关法规办理程序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