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文档名称:

起诉书22132.doc

格式:doc   页数: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起诉书22132.doc

上传人:012luyin 2016/4/17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起诉书22132.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起诉书原告:戴启良,男,现年 45 岁,住弦山中路西侧。手机: ********** 被告:邹昊,男,现年 20 多岁,个体经商。手机: ********** 被告: 吕继清,女, 现年 40 多岁, 在光山县农村信用社工作( 与邹昊母女关系) 。手机: ********** 诉讼请求:要求二被告给付工程款 元及从起诉之日起的逾期付款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2012 年4月5 日,我与被告邹昊签订“工程承包协议”, 约定我给被告在光山县城美林公馆的房屋铝合金窗户安装工程,还约定了工程进度、价款与付款方式。铝合金框安装完毕后,被告未按约定时间付款。邹昊母亲吕继清于 2012 年8月 10 日写一证明,证明内容为:铝合金窗户工程总价款 0元, 付款方式确定为铝合金框装了付 0元, 玻璃装了付 元, 下欠 元工程款验收付清; 假如两个月还没验收, 装了玻璃开始算两个月付清。吕继清写完证明后,于 2012 年8月 10 日付 元, 我给吕继清写一收条。第二天,于 2012 年 8月 11日, 吕继清提出多算错 元,叫我给她写一张收条,金额为 元, 从最后一批工程款中减除。写完证明后,我于 2012 年9月 17 日、 9月28 日、 10月 8 日发货对铝合金玻璃安装, 2012 年 11 月初安装完毕后,两被告既不验收,也不付款。根据吕继清的证明,下欠款 元应于玻璃安装完毕后的两个月,即 2013 年1 月初付齐, 为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特具状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裁决。起诉人:戴启良 2013 年 1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