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神东煤炭集团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贺总审)
FILENAME 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贺总审)
目录
2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管理权限及职责
6第三章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
12第四章计划管理
15第五章费用性支出项目及集中管控设施管理
16第六章其它
18第七章考评
18第八章附则
神东煤炭集团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与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三部委局(财建[2004]11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监总局三部委局(财建[2005]168号)文件精神、神华集团《关于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和维简费计提规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及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专项资金,是指公司根据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维持企业简单再生产的费用;专项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安全费用;专项用于设备、生产与生活设施大(项)修的大修费和专项用于生态环境建设的绿化费用。
第三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要坚持先提后用、量入为出、重点突出、统筹安排、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专项资金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两部分。资本性支出纳入公司专项计划,实行分类管理。费用性支出纳入各单位年度成本预算管理,财务做账务划分。
根据项目类型、性质、投资额度,将专项资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较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三大类。
一般项目是指单项投资估算100万元以下的矿建项目、30万元以下的建安项目、设备购置( 不含公司专控商品)及设备大修项目。
较大项目是指单项投资估算100万元至200万元的矿建项目、30万元至100万元的建安项目、设备购置及设备大修项目、100万元以下的勘测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单项投资估算200万元以上的矿建项目、100万元以上的建安项目、设备购置及设备大修项目、100万元及以上的勘测项目等重大项目和公司批量购置的专控商品等。
第二章管理权限及职责
第六条规划发展部负责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
各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内专项资金项目,按分级管理权限行使职能,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项目、设备装备、仪器仪表、低值易耗品、消耗物资配置标准制定,日常审查与管理,提出配备建议,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系统,指导基层建立完善档案、台账管理。
各项目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行使相应职能。
第七条各项目单位必须明确一名专项资金分管领导,各单位必须配备专人管理专项资金业务。负责本单位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方案优化、计划申报、设计审查、预结算初审、统计工作。
第八条 部门职责
(一)规划发展部:负责专项资金计划全过程管理,负责重大项目的方案设计,参与专项资金计划采购计划审查、较大以上项目的设计审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造价监控、较大以上项目的后评估,并进行统计分析,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
(二)总工办:组织审查矿、土、安三类工程设计方案,进行项目执行过程中重大技术变更和方案调整,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
(三)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参与审查矿、土、安三类工程设计方案和变更调整。组织所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四)安监局:负责安技措计划的初审;负责安技措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负责项目后评价。参与安技措项目施工图纸和技术方案审查;监督安技措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参与安技措设备购置计划审查,建立安技措资金使用台帐,对安技措计划项目结算进行审查。
(五)机电管理部:负责设备大修、设备安装(改造)工程、供电、供暖和供排水业务立项审查、技术方案确定和调整、实施协调与监督检查,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所需的地面构筑物新建、改造计划的立项审查、方案确定,负责设备采购合同技术条款审核确定,参与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六)生产管理部:负责矿建工程、勘测项目业务立项审查、技术方案确定和调整、实施协调与监督检查,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所需的地面构筑物新建、改造计划的立项审查、方案确定,负责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审核,参与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七)后勤保障部:负责地面有关后勤方面构筑物的新建、改造计划立项前需求审查、方案确定。负责公司办公、生活后勤设施的物资购置立项审核。参与审核后勤服务项目的新建、维修改造计划、方案论证、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八)信息管理部:负责公司通信、信息系统项目的新建、推广、更新改造的立项审查、技术方案确定和调整、实施协调与监督检查,负责合同技术条款审定、参与项目设计审查,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公司专控电子产品的日常管理。
(九)通风处:负责“一通三防”工程、监测监控系统、通风仪器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