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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政策.docx

上传人:rabbitco 2020/11/29 文件大小:2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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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政策解读
一.《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主要内容
《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整合了原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等政策文件及相关实施细则,将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框架、各险种缴费待遇标准、相关经办管理规定从以往的零碎化整合在一起,从政策规定、管理要求、经办手续等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文件内容体系,便于政策的实施以及对条文的理解.
二。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区别
我市实施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包括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基本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简称大病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简称补充险),补充险又分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简称住院补充)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简称医保个账)两部分。
、大病保险和补充险三个险种之间的关系
基本险是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按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全市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均按规定参加基本险,参加了本市基本险的参保人,同时参加大病保险,不需另行缴费.
在参加本市基本险的基础上,可以用人单位、村(社区)为单位统一选择参加住院补充;已参加住院补充的用人单位或村(社区)可为全部或部分人员参加医保个账。
未参加本市基本险的人员不得单独参加大病保险或补充险,未参加住院补充的人员不得单独参加医保个账。
,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主要变化
(一)参保缴费
1.%,从3%%。
2。将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的参保职工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就读的具有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取消需积分入学的限制。

4。在本市累计实际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中断就业时,可由个人接续参保关系。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足规定年限(即男30年,女25年)后不需再缴费,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缴费年限和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6。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全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基本医疗保险基数统一,减轻了参保人缴费负担。
(二)待遇调整
1.简化最高支付限额分段,。
调整前
调整后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段
最高支付限额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段
最高支付限额
基本险
大病险
基本险
大病险
2<…<6个月
1万元
10万元
2个月≤…〈1年
3万元
15万元
6个月≤…<1年
2万元
15万元
1≤…〈2年
5万元
20万元
1≤…<2年
5万元
20万元
2≤…<3年
10万元
25万元
≥3年
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倍
30万元
≥2年
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倍
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8-16万元段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16万元以上段提高20个百分点。
基本医疗费用
统筹支付比例
一级定点医院
二级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