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做好2010学年丽水学院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丽学院学[2011]17号文件精神,要求各班级认真做好2010学年丽水学院评优评奖工作。
各班级要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评优工作。严格按照《丽水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中的各项规定进行评比,按照评比条件,提出名单,经班级公示后,学生填写申请表,报学生科审核。
请各班于9月30日完成评优评奖工作,并将评选材料上报学生会纪检部长封蓓虹(621727)、朱月明(611676)处。各项表格和材料需要书面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书面稿一律用A4纸,WORD形式。电子文本发至******@。各类表格可到工学院学生工作或团学在线的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 《丽水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丽水学院2010学年奖学金申请表
丽水学院 2010 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定汇总表
丽水学院 2010学年学生先进个人申报表
丽水学院 2010学年学生评优汇总表
工学院学生科
2011年9月25日
丽水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实现我校培养目标,造就更多的优秀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评优项目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优秀毕业生(包括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先进班级、优秀寝室。奖励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
第二章 基本条件与评定比例
第三条 在本学年(优秀毕业生为在校期间)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均不具备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优秀毕业生”等个人奖项资格。
(校优评选不含大一期间受记过以下的纪律处分);
;
;
。
第四条 “三好学生”评比的基本条件和比例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学****刻苦,综合素质测评和学****成绩均在班级前25%,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考查课成绩中以上,具有较好的知识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及科研能力,积极参加科技与学术活动。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或《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以上,有良好的生活****惯和健康心理素质。
%。
第五条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基本条件和比例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含寝室长)职务1年以上(含1年),勤于职守、乐于奉献,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并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改革创新精神,具有“服务于同学”的思想,工作有实绩。
,本学年各门成绩合格。具有较强的知识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及科研能力,积极参加科技与学术活动。
,《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及格。有良好的生活****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其中至少3%从寝室长中产生)。
第六条 单项奖评比的基本条件
,在社会工作、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受到国家、省、地市级表彰或为学校带来良好的社会影响,且各门成绩考核合格。
:学****成绩优秀奖、技能奖、科技奖、创新奖、文体奖。
:
学****成绩在同专业前15%名次或在班内的名次比上一学年前进20%名以上(一年级学生第二学期学****成绩进步相应名次)并进入班级前25%(此奖项与“三好学生”不重复享受);
:获得国家和省级的职业技能证书者[非外语专业本科学生通过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专科(高职)、音体美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本科学生通过专业八级考试、专科学生通过专业四级考试;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高校计算机三级考试、国家计算机三级考试或程序员考试以上;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高级程序员考试或国家计算机四级考试;其他职业技能证书];学生参加省级(含)以上实验操作技能比赛获奖者;音体美专业学生参加市级(含)以上技能比赛获奖者。
: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文艺作品,并为第一作者,注明我校学生;参加市级(含)以上各类大学生竞赛获奖者;参加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所有获奖的学生;其他经学校认定取得突出成绩者。
:申请到国家发明专利者;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其他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成效显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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