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庆市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方案》
实施细则
一、参评时限与范围
⒈此次评奖时限(2012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之前的成果申报,必须是从未参加过评奖的。
2. 虽未公开出版或发表,但已被实际采用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应用性研究成果,须具备权威部门提供的应用证明及所获效益情况的佐证材料,否则不能参评。
,以完成时间为准;其他立项的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以结题验收时间为准。
⒋自然科学类成果不属于参评范围,但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成果,研究对象属于社会科学,虽然借鉴运用了自然科学的内容、手段、方法,其成果应属社会科学评奖范围,可以参评。
⒌非学术性研究成果不能参评,如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大事纪、概览、辑集的传略、统计资料、文学作品等。
⒍已获得高于我市或与我市同级奖励的成果,不再重复奖励,不能申报参评。
二、成果申报
《大庆市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书)一式1份。名称和项目等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简写和省略。
,成果复印件2份(著作除外);佐证材料须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做匿名处理,包括在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书脊、前言、后记、正文、引文、参考文献、评价、价值证明等处出现的姓名、照片、单位等能反映作者身份的内容。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作者,方可申报青年奖。如是合作成果,作者均须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申报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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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只能就其中自己的成果单独申报。
,由其他署名人申报的,须出具前位署名人的让权证明。
,由署名单位申报,如由执笔者申报,须由署名单位出具执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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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费标准
申报一等奖7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申报荣誉奖和佳作奖不收取申报费。
四、评奖步骤
⒈组织单位评荐(初评):县(区)委宣传部,高新区党工委宣传研究室,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中直企业党委宣传部,高校科研处,市社科联所属学会作为初评组织单位,各自组成3—5人的初评组,设组长1人。初评组的任务是:受理初评申报成果;审查参评资格;完善有关材料;评审成果并排出申报参加复评的等级和顺序;填写初评结果报告表;在规定时间内,将参评成果上报到市评奖办。初评阶段的重点是搞好宣传动员、成果评审和成果推荐工作。
⒉专家组评审(复评): 市评奖办从社科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家,按相关学科或成果类别组成评审组,对初评阶段推荐上来的成果进行评审。专家组的任务是:对初评阶段推荐参加复评的成果进行全面复核、评审,通过民主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向市评奖委员会提出明确的奖励意见,报市评奖委员会评定。
⒊市评奖委员会评定(终评): 市评奖委员会对复评阶段提出的奖励意见进行审核评议,最终确定奖励项目、数量和等级。
五、评审方法
⒈依申报评审书中的《评分表》所列各项内容对客观分进行审核,确定客观分值。
⒉根据《大庆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标准》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