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技术部管理制度
一.目标
第一条 正确落实实施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技术方针政策,促进企业科学技术进步,确保企业技术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为企业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技术保障,促进企业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第二条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升企业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项目施工正常运行和项目管理技术、质量目标实现。
二.技术管理机构
企业总工程师
企业副总工程师
质量管理部
技术管理部
租赁分企业总工程师
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
市政工程承包部总工程师
机电承包部总工程师
项目管理企业总工程师
试验员
质量员
测量员
资料员
计量员
技术员
三.技术人员管理职责
第三条 建立健全企业技术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推进企业技术进步。
第四条 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确保体系。强化质量监督,负责处理工程中重大技术质量问题。
第五条 依据企业发展需要,组织制订和实施企业中长久科技发展计划和年度技术工作计划。
第六条 建立健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审定重大工程和特殊单项工程技术方案;审批项目经理部上报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方案和技术文件等。
第七条 负责企业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审批,并组织制订对应管理制度。
第八条 负责计量管理、试验管理、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技术交流及群众性技术活动等工作。
第九条 提出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要求。
第十条 在企业总工程师领导下,具体负责企业技术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制订企业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负责起草企业中长久科技发展计划,制订年度技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验落实。
第十三条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管理工作,参与关键工程、关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订。协作企业总工程师审批项目部上报施工组织设计、相关施工方案。编制企业季节性施工技术关键点,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验。
第十四条 参与建设工程交接桩工作,并组织复测及对相关技术资料校核。
第十五条 负责计量管理。组织企业各单位(部门)做好各类计量和测量器具采购、验收、流转、判定、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负责制订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参与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完工预验收等工作。组织制订关键质量问题纠正和预防方法。参与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方案制订。
第十八条 负责施工技术资料检验指导,审核工程完工技术资料整理、编制。
第十九条 审核项目部试验计划,检验施工现场试验室设置,检验现场试验员日常工作,确保送试率100%,检验试验员多种登记台账。
第二十条 建立技术系统档案库,协调技术人员工作分配和调动。
1).项目部总工程师
第二十一条 在企业技术部领导下,具体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参与企业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方案制订。
第二十三条 负责制订项目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负责审批项目部所辖范围内、除企业总工程师审批以外项目标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