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屮
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区别
平度市院侦监科 徐许会
基本案情:2012年10月30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栾锡伟(现 在逃)纠集任建国、刘秋生、孙晓雷(现在逃)等人驾驶两辆轿 车到平度市南村镇爱德牛业公司东门,持木棍无故将驾驶鲁 BWX153黑色现代轿车到南村镇爱德牛业厂催要欠款的王海山与 其大姨吕淑香打伤,并将轿车玻璃及车体砸坏,经法医鉴定,吕 淑香之伤构成轻微伤,被砸坏的轿车损失5580元。
意见分歧:关于犯罪嫌疑人任建国、刘秋生行为的定性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种观点认为其行为构成 故意毁坏财物罪。
笔者观点: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支持笔者观点理由如下: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非法砸毁他人 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寻衅滋事罪屮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是指无事生 非,肆意打砸他人财物,情节恶劣的行为。对砸毁他人财物所造 成的损害后果应认定为此罪还是彼罪,可通过行为人的主观故 意、客观行为、所侵害的客体进行区别:
1、在主观故意方面。动机和目的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关键。故 意毁坏财物罪主要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财物构成损坏, 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而寻衅滋事罪中的任意损毁 公私财物是一种随意性的行为,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 知自己的行为会发
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 果发生,其动机就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 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即在主观方面,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 具有流氓的动机,并在此动机的支配下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 以达到满足精神空虚的犯罪目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则无此动机 和目的。
2、 在客观行为方面。故意毁坏财物所侵害的对象往往比较特定, 一-般是认识的或有过节的人,且在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实施之前 往往有一个准备过程,从行为人的手段上较为明显的反映出其具 有故意毁坏财物的故意;而寻衅滋事屮任意毁坏公私财物往往侵 害的对象比较随意,在行为发生时大多是临时起意的,即使行为 人是以某种不成立的理由为借口毁坏公私财物,但在毁坏公私财 物的过程屮,从行为人所采用的手段、器物、毁坏公私财物的程 度来看,无明显的针对性。也就是说,寻衅滋事罪的“任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