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晋江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城乡生活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根据《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和《福建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的规定,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并如实提供如下家庭情况
户主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
主
照
片
家庭人口
家庭住址
户口所属地
镇(街道) 村(居)委会
工作单位
单位隶属
联系电话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姓名
性别
与户主
关系
出生
年月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职业
个人月
收入(元)
户主
家庭
其它
收入
1、利息收入(元/月)
2、租金收入(元/月)
3、
4、
法定扶养义务人情
况
户主姓名
与保障户
主的关系
家庭人口(人)
职业
家庭月收入(元)
月付给扶(抚、赡)养费(元)
家庭月总收入合计
元
户月人均收入
元
造成贫
困原因
我保证上面提供的内容为客观实际情况,若有隐瞒、虚报,愿意接受停止办理低保手续的处理,并负相关的行政、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按印): 20 年月日
备
注
1、此表以户为单位填写,申请人为户主; 各项内容必须填写齐全;
2、提交申请表时,需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安部门的户籍登记证明;
3、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残疾人需附残疾人证复印件;严重患病人员需附疾病证明材料;
4、“家庭成员”指共同生活的全部家庭成员;“法定扶养人”指夫妻之间、父母(继、养父母)与子女(继、养子女)之间、兄姐与弟妹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人;
5、此表一式三份(复印、复写无效),审批后,市、镇(街道)、村(社区)各存一份。
城乡生活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根据《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和《福建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的规定,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并如实提供如下家庭情况
户主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
主
照
片
家庭人口
家庭住址
户口所属地
镇(街道) 村(居)委会
工作单位
单位隶属
联系电话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姓名
性别
与户主
关系
出生
年月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职业
个人月
收入(元)
户主
家庭
其它
收入
1、利息收入(元/月)
2、租金收入(元/月)
3、
4、
法定扶养义务人情
况
户主姓名
与保障户
主的关系
家庭人口(人)
职业
家庭月收入(元)
月付给扶(抚、赡)养费(元)
家庭月总收入合计
元
户月人均收入
元
造成贫
困原因
我保证上面提供的内容为客观实际情况,若有隐瞒、虚报,愿意接受停止办理低保手续的处理,并负相关的行政、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按印): 20 年月日
备
注
1、此表以户为单位填写,申请人为户主; 各项内容必须填写齐全;
2、提交申请表时,需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安部门的户籍登记证明;
3、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残疾人需附残疾人证复印件;严重患病人员需附疾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