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社会责任报告
一、综述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是在
创造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实现短期利
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员工的发展与公司的发展相和谐,公司的发展与社会的发
展相统一,努力提升企业的非商业贡献,成为受人尊敬的上市公司。
为保证正确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注重承担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消费
者、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重视内控制度建设,做到内部控制制度化、规
范化、程序化,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运行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获得了相关部门的多次奖励和表彰,2013
年被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评为“AAA信用企业”、“中国农药百强企业”、2013中
国农药出口前10强。
本报告系统地总结了2013年公司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职工权益、
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
事业等方面所履行的社会责任,查找出履行社会责任的差距,制定改进提升计划。
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四个方面层级分明、权责
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
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为经营管理机构的分级授权的运作体系,制定
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制度,制定了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
规范了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内控制度,在机制上
保证了所有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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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均
回避了表决;在选举董事、监事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累积投票制,充分保障
了中小股东的权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了以董事长为第一责
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的信息披露责任体系,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形式,
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及时了解、掌握公
司的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
2013年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过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
时报告、现场接待投资者、邮寄公司相关资料、回复电子邮件、电话沟通等方式,
回答投资者的咨询,并及时向管理层反馈相关信息。2013年公司接待现场调研的
投资者113人次,介绍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发展情况和行业地位,听取了投资者
的建议和意见,与投资者进行了良性互动。
公司秉持打造百年扬农的信念,突出主营业务,坚持稳健经营,促进业绩保
持稳定增长,,,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