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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绿色建筑设计导则
(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二O一二年十一月
前言
为了更好地实行《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引导湖南省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受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由湖南省绿色建筑产学研结合创新平台组织,湖南省建筑设计院为主要编制单位,编写了《湖南省绿色建筑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和规范,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组织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由总则、术语、基本要求、绿色建筑设计策划、居住建筑设计、公共建筑设计共六章组成。其中居住建筑设计和公共建筑设计章节按专业划分为规划与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电气设计等内容。
本导则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湖南省建筑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湖南省建筑设计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中路65号,邮编:410011)。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要求 4
4 绿色建筑设计策划 6
一般要求 6
策划流程及内容 6
5 居住建筑设计 8
住区规划与景观设计 8
建筑设计 14
结构设计 21
给排水设计 24
暖通空调设计 29
电气设计 31
6 公共建筑设计 33
规划与景观设计 33
建筑设计 38
结构设计 45
给排水设计 48
暖通空调设计 53
电气设计 57
本导则用词说明 60
引用标准名录 61
1 总则
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湖南省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规范和引导湖南省绿色建筑设计,依据《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并结合本省特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湖南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建筑设计。
绿色建筑设计应因地制宜,体现湖南的地域特色,遵守经济性原则和社会性原则,在实施策略和专业协作上应符合整体性原则。
绿色建筑设计,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应降低建筑行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遵循健康、简约、高效的设计理念,实现人、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
绿色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2 术语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建筑全寿命周期 building life cycle
建筑从建造、使用到拆除的全过程。包括原材料的获取,建筑材料与构配件的加工制造,现场施工与安装,建筑的运行和维护,以及建筑最终的拆除与处置。
被动式设计 passive design
直接利用阳光、风力、气温、湿度、地形、植物等现场自然条件,通过优化设计,采用非机械、不耗能或少耗能的方式,降低建筑的采暖、空调和照明等负荷,提高室内外环境性能的设计方法。通常包括自然采光、自然通风、雨水入渗、围护结构的处理措施(保温、隔热、遮阳、蓄热)等。
主动式设计 active design
通过采用消耗能源的机械系统,提高室内舒适度,改善室内外环境性能指数的设计方法。通常包括采暖、空调、机械通风、人工照明等措施。
城市规划“7线”“7 line”of city planning
为加强对城市道路、城市绿地、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城市水体和生态环境等公共资源的保护,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在城乡规划管理中设定了红、绿、蓝、紫、黑、橙、黄7种控制线,并分别制定了管理办法。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dex
城市内某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为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光环境污染 light pollution
照明装置发出的光落在目标区域边界以外的部分或建筑表面反射光线的数量、方向足以引起人们烦躁、不舒适、注意力不集中或降低对于某些重要信息
(如交通信号)的感知能力,以及对于动、植物产生不良影响的现象。
乡土植物 native plants
乡土植物是指当地固有的,自然分布于本土生长的植物种类。乡土植物适应本土生长环境,有利于提高苗木成活率,减低后期养护成本,并且代表当地的植物文化和地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