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第六章电影产业政策
第六章电影产业政策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我国电影产业政策分类介绍
制片行业政策介绍
发行行业和放映行业政策介绍
一、制片行业政策改革的内容
出品权的放开
1995年1月,随着广电部《关于改革故事影片摄制管理工作的规定》出台,根据文件的规定,“全国拥有故事片出品权的不再仅仅是原来的16家制片厂,部分省级电影制片厂获得了影片出品权;
出品人和制片人
电影制片人(Producer),也称“出品人”,指影片的投资人。
影片的商业属性,决定了制片人是一部片子的主宰,有权决定拍摄影片的一切事务。
包括投拍什么样的剧本,聘请导演、摄影师、演员和派出影片监制代表它管理摄制资金,审核拍摄经费并控制拍片的全过程。
影片完成后,制片人要进行影片的剪辑,向市场进行宣传和推销。
同时,规定任何社会法人组织只要是在影片的投资额达到70%以上便可与制片厂署名联合摄制”。
这是国有制片单位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变革。
政策出台后,省办厂的积极性很快调动起来,山东厂、浙江厂、山西厂等分别投资拍摄了《孔繁森》、《信访办主任》、《刘胡兰》等重点题材片;
另外,长城影视、万科、先科、南洋等一大批企业集团也纷纷投资制片业。
一度由于资金短缺问题在1995年得到缓解。各制片厂均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收益。
“仅以北影厂为例,1995年就创纪录地投拍了30余部影片,吸收了社会资金近2个亿”。制片的放开也就是出品权的放开。
也就是说,无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甚至是个人以资助、投资的形式均可参与摄制影片。
这就意味着原国有制片企业的垄断地位不复存在。
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自身的实力。
制片开放的市场意识为今后制片业改革真正走向市场化道路做了铺垫。
1997年,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局发出《关于试行“故事电影单片摄制许可证”的通知》。
“国有省级以上和具备相应条件的地市级电影单位、电视台、电视剧制作单位,均可向电影局申请电影单片摄制许可证”。
这一政策的出台彻底改变了国有制片业对制片领域的统治局面,给予省级电影制片公司同样的制片权,是我国制片体制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此后,国产故事片的出品权逐步扩大,2001年12月20日,《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试行。
规定“凡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地(市)级以上电影单位和电视台、电视剧制作单位,以及在地(市)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的各类文化影视法人单位(不含外资的独资企业)从事摄制电影业务(不含中外合作摄制电影业务),均可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单片证》”。
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社会资金可通过获得申领许可证进行电影制片。获得许可证的公司能独立享有影片的一次性出品权,既可以独立出品,也可与不多于两个的其他制片单位联合出品。
可以说出品权的开放是电影制片业迈向市场化的第一步。
21>.国有电影企业改革
国有电影公司是我国电影业的主力军。
电影业改革首先就是让这些企业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其重点是进行集团化改革,把电影集团做大做强,从而增加竞争能力。
200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文化体制试点工作的意见》。
《意见》将中国电影集团、长影集团列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同年9月,国家广电总局印发了《广播影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广发办字〔2003」943号)。
中国广播影视集团和电影集团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
到2003年6月,潇湘、西影、峨嵋先后组建电影集团。
2008年6月,由珠江电影制片公司和广东省电影公司共同组建的珠江电影集团挂牌成立。
至此全国共有6大电影企业集团。
2001年12月20日,《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试行。
这一政策为社会资金获得电影制片的“准入证”提供了法律依据。
也大大简化了民企的在电影制片中项目投资与申请环节。
2002年3月20日,徐静蕾自编自导自演《我和爸爸》领取许可证。
不但为包括民营企业,成为了2002年2月“单片许可”政策正式出台后首部由民营公司独立出品的影片。
2002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电影管理条例》中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以资助、投资形式参与摄制电影片”
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肯定了民营资本进入电影制片业。
伴随着2001年以来各项电影产业政策的出台,电影制片行业对民营资本完全放开。
在政策出台之后,先后形成了世纪英雄电影投资公司、东方神龙影业公司、北大华亿影视文化公司、西影股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