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刑法修正案(九) —若干问题解读牛广甫指导思想?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坚持问题导向?三、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惩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四、坚持创新刑事立法理念一、关于“从业禁止”??是一种预防措施,从其目的可以判断。??两个条件:( 1)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 ?(2)被判处刑罚的。但定罪免刑的不适用。??3-5 年,其效力当然适用于刑罚执行期间。??(1)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罚(依据什么?没有说明。能不能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60条第 4款的规定?)。?(2)情节严重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条)的关系?(1)适用对象不同。禁止令适用于被判处管制、缓刑的犯罪分子。?(2)内容不同。禁止令的内容包括:禁止从事特定活动; 禁止进入特定区域、场所;禁止接触特定的人三种。?(3)违反的后果。违反禁止令情节不严重的,由社区矫正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处罚。情节严重的缓刑人员,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违反者由法院按妨碍民事诉讼行为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理。二、减少适用死刑罪名?(一)新法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尚有 46个。?(二)立法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任务也要求,完善死刑法律规定, 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我国一贯坚持的是既保留死刑,又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做法。?(八)的经验? 2011 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 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以来,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一些严重犯罪稳中有降。实践表明,取消部分罪名的死刑,没有对社会治安形势形成负面影响,社会各方面对减少死刑罪名反应正面。??根据美国对话基金会的报告, 2013 年,中国对 2400 名罪犯处以死刑。?这次取消死刑的 9个罪名,在实践中较少适用死刑,取消后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对相关犯罪在取消死刑后通过加强执法,该严厉惩处的依法严厉惩处,可以做到整体惩处力度不减,以确保社会治安整体形势稳定。?取消死刑后,如出现情节特别恶劣,符合数罪并罚或者其他有关犯罪规定的,可依法判处更重的刑罚。?反对意见也存在,如关于走私武器弹药罪。??(三)进一步提高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少杀、少放纵。?背景: ?对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期限过短。产生两个问题:一是判处死缓的都犯有很严重的罪行,实际执行刑期过短,难以起到威慑和惩戒作用,不利于社会稳定;二是与死刑立即执行差距过大,难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