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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3 年度教师、实验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校职称〔2013〕8 号签发人:颜事龙

关于开展 2013 年度教师、实验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有关规定,岗位职数限
额是各高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基本依据。我校根据省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关于核准安徽理工大学
及其附属小学岗位设置方案的函》(皖人函〔2010〕310 号),在
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并坚持职岗一致的原则,在
申报人申报的学科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基础上,进行对岗
聘任。严禁超岗位职数、混岗聘任,严禁非教学人员挤占教学人员
岗位。结合学校实际,现就 2013 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及依据
(一)今年我校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以聘代评”条件
执行《安徽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修订)》(校政
〔2012〕79 号)。
(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以聘代评”条件按《安徽省高
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10〕1
号)执行。
(三)任职年限计算到 2013 年 12 月 31 日。凡 2013 年底之前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试
行)〉的通知》(校发〔2010〕125 号)的相关规定,在教师岗位
工作而不具备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应及时转聘到高
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否则,首聘期满后,仍然应聘教师岗位
的,原则上按其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层级内部最低等级岗位聘用。
(五)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程序,执行《安
徽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修订)》(校政〔2012〕
79 号)的有关规定。
教学考核按《安徽理工大学聘任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教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安徽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工作办法(修订)》(校政〔2012〕79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合格及免
试条件,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 年度全国专业技术
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安徽省医古文、古汉语考试考务工作
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378 号)和《关于 2013 年度全国专业
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关于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
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发〔2005〕79 号)和《关于完善
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办发〔2007〕40 号)文件规
定。
二、代表作鉴定
代表作鉴定执行《安徽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修
订)》(校政〔2012〕79 号)的有关规定。
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教师、实验系列破格申报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提交 3 篇(部、项)论文(论著)代表作
或教学、科研成果。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提交 2 篇(部、
2
项)论文(论著)代表作或教学、科研成果,由学校组织省外 3 名
同行专家鉴定。
申报正高级职务的鉴定结论必须在两个“达到”、一